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真心新聞網:演戲的達賴想結束轉世 看戲的中國可不願散場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游俶清台北報導) 西藏經過數百年的「菩薩轉世」的統治,第十四任的達賴喇嘛在盤算國際局勢之後,終於決定自我解除宗喀巴以來的「轉世神話」的冠冕,在經過多年來一次又一次對外的公開宣布之後,這一次又再度上演同樣的戲碼,又再次宣示要於三月的西藏流亡政府國會上,辭去政治領導人的身分;針對這件新聞,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說明,達賴喇嘛此舉將再次對西方世界宣告流亡在外的藏傳佛教轉世神話年代的結束,更是預防中國官力在年邁的達賴往生後,重新上演當年「漢班禪」的戲碼,達賴宣稱下一世的達賴喇嘛不排除用選舉方式產生,這也是正式宣告藏傳佛教將開始一步一步褪去神秘的面紗,大大小小的法王、喇嘛的轉世神話也同時宣告終結。
張公僕執行長表示,正覺教育基金會在還原歷史的真相所付出的努力,已經獲得廣大民眾的迴響,有的民眾甚至還希望能夠繼續看到對於藏傳佛教及宗喀巴二種《廣論》的評論,台灣佛教已經逐步認清藏傳佛教對於佛學領域的研究是貧瘠的,實證上更是付諸闕如,而且其惡質的男女雙修法和傳統維繫社會良善風俗的華人文化大異其趣,如今隨著轉世神話的破滅,以及本會努力揭開藏傳佛教教義邪淫的本質,以及藏傳佛教在「見、修、行、果」的所有法門與境界,都與正統佛教的三乘菩提佛學無關,如今已經逐步解除台灣一分群眾對於藏傳佛教的個人盲目的崇拜,而能夠回歸到理性的探討。
張公僕表示,西藏由所謂的「達賴喇嘛」十四個世代的「宗喀巴的繼承人」的「菩薩轉世」來統治,理應是富饒興盛、民風純善,因為菩薩一定具有慈悲及智慧來造福藏胞;然而經過現代西方學者和記者的努力發掘,此封閉的邊疆民族的訊息被大量解密曝光之後,我們赫然發現根本不是如此!
張執行長指著一本又一本的德文書籍說明:這些德國研究學者發現,舊日的西藏根本是華人文化所難以想像的「殘酷血腥的世界」,充斥著許多駭人聽聞的暴君統治下的惡行,這是西藏同胞所難以忘懷的「時代悲劇」,可說是將西方人本以為的「香格里拉」的美好世界的印象徹底摧毀殆盡;在這些翔實而鉅細靡遺的報導中,有的主筆者甚至還是達賴喇嘛的極親密友人,才能知悉這些極秘密的黑暗面;然而由於自心良知和正義感的激發,挺身而出,勇敢揭發。
張執行長表示,如今年老的達賴喇嘛已經七十多歲,也開始想到轉世和繼承人的問題;他恐懼的是,依照傳統,西藏地區活佛轉世的慣例,都是要由中國政府來認定的,金瓶掣籤也都是事先會商決定由誰來擔任繼承前世的靈童,然後以作過手腳的表面抽籤來完成任命過程。這場「轉世」的戲碼,在西藏地區籠罩了藏胞那麼多年,制度是必須維持的,否則就成為昨非今是了;可是如此一來,達賴死後的下一世達賴靈童就得由中國政府來指定了,在印度的達賴集團將毫無主導權,這就是達賴集團最不願看到的情形,十多年前有關第十一世班禪的選定就是最好的例子。到了如今,即使達賴喇嘛想要結束「轉世親政」而「退位」,想要廢除達賴身分的轉世繼承,以免下一世的繼任人選被中國政府所控制;但是達賴這個想法與說法,中國方面顯然不是「充分諒解」,傳統的金瓶抽籤必然會繼續維持下去,以便使下一世的達賴由中國政府控制,徹底滅除現今達賴的藏獨力量。但如果沒有當初班禪轉世繼承人的鬧雙胞、甚至成為國際事件的鬧劇,今日達賴喇嘛可能還不曾意會到國際的局勢老早已經時不我予。
張公僕指出,在國際一波一波步向民主化的潮流的同時,如果達賴喇嘛還繼續搞神秘主義來持續統治的威權,終將會受到揭發和反撲。而中國官方基於「達賴、班禪轉世制度」的多年傳統悠久的歷史,宣稱會繼續「尊重」這個「傳統」,顯然除了迷信藏傳佛教的信眾之外,中國是全世界唯一願意繼續維繫「達賴轉世」的國家,不由得讓人感覺特別的無奈與諷刺。
張公僕接著表示,過去藏傳佛教的既得利益者,也就是那些活佛、仁波切利用「轉世的騙術」來愚弄西藏同胞,現在到了21世紀,就換來中國政治勢力倒過來極力「維護轉世」的「苦果」,這種態赭已經由不得達賴作主了;這轉世或不轉世的事情,還不能讓達賴喇嘛說喊停就停,這真的是讓我們見證到藏傳佛教迷惑藏胞的轉世說法的荒謬。
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表示,達賴如此所謂的「菩薩轉世」,一生流亡,到了要過世前,還要因為種種考量而「被迫釋出政權」,如此「無有自在」,而且前途渺渺,連下一世可不可以轉世,會不會「投胎到中國」被政府控制,都如此「不得自在」,還敢宣稱是觀世音菩薩轉世,真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張公僕最後表示,對於達賴喇嘛的「斷尾求生術」,想結束個人的獨裁統治,以免落得流亡政府所崇奉的下一世達賴,竟然認同與中國統一,甚至反過頭來打擊印度的「叛逃集團」,達賴的流亡政府一定得要想辦法,以免除將來其他政治勢力的介入,取代了流亡政府的地位,這樣的鬧劇大剌剌上演的同時,充分顯露出貪戀政治權力與財富的心態,有智慧的台灣人應該自問:這樣的藏傳佛教還值得去親近嗎?這樣的西藏流亡政府還需要每年去朝貢遊歷嗎?

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真心新聞網:為什麼藏傳佛教不是佛教?系列報導之六

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表示,「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藏傳佛教密宗最終極的修行目標,所以藏傳佛教是一個自始至終永遠不能離開男女性交雜交的宗教團體;一旦加入了藏傳佛教,想求得解脫三界生死的實證,就成為遙不可及的事,更別說要成佛了。
佛教講求解脫與佛菩提內明的智慧,一方面要遠離三界的束縛,也要修學佛菩提的智慧;所以將此能導致輪迴的男女情慾關係視為毒蛇,遠離它都來不及了,哪有可能一輩子抓著不放?還說要盡未來際男女交抱樂空雙運。
張執行長表示,藏傳佛教密宗所引以為傲的,就是「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的忍住不洩的功夫,或者射精後重新吸回的功夫。依藏傳佛教自己的規定,要從小就開始練習這種床上功夫,還沒練成則不被允許修習「無上瑜伽」;因為很容易「漏」(洩精)。話說回來,那些被允許實修「無上瑜伽」的喇嘛,真的都能夠「無漏」嗎?那可不見得!想想那些接受密宗灌頂的弟子,所服食的甘露「菩提」從那裡來?那些「紅白菩提」,不就是上師和「明妃」行淫後的「產品」嗎?而且還有不少喇嘛不慎生下孩子,那又怎麼說呢?
張執行長繼續表示,藏傳佛教密宗將「蓮花」(女人的性器官)視為很重要的修行工具,修行必須要「杵蓮合體」。既然「金剛杵(男性性器官)」必須要「蓮花」的配合才能修行,那麼,藏傳佛教密宗修行有成就的喇嘛,就得終其一生隨時隨地找尋年輕女子的「蓮花」。唯有在年老衰敗之時,已經「力難從心」,才是「無上瑜伽」終結之時;但這又表示藏傳佛教的無上瑜伽不是常住法,因為不是像如來藏金剛心一樣常住而且遍一切時都存在,就是無常的生滅法。
最後張執行長表示,這種以「金剛杵蓮」行騙天下的藏傳佛教密宗喇嘛教,有許多人仍然不知道它的本質,所以相信它是佛教。大家都知道「午夜牛郎」是一種職業,只不過「午夜牛郎」不會自稱那是在修行佛道,光顧午夜牛郎的貴婦或風塵女郎們,也都知道那不是佛法的修行,與佛教無關,不是打著別人的旗號進行欺騙,正覺基金會就管不著。假使有人以男女雙身法自稱是成就基督教的上帝境界,騙人說是最高級的基督教成就者,那麼正覺基金會就一定要出面加以破斥,因為那已是冒牌基督教了。同理,藏傳佛教的「見、修、行、果」的內容,都是依自己的雙身法來定義,全都與佛教的理論、行門、實證無關,卻自稱是佛教,還說是比正統佛教更高級的佛教,這是指鹿為馬而且是冒牌佛教;在注重取締仿冒品的現代,一樣是不可容忍的;所以,真正說起來,午夜牛郎比起藏傳佛教密宗喇嘛們,那可是誠實多了,因為他們同樣也是樂空雙運(同樣知道樂觸空無形色,也知道如何是樂觸保持更久),但他們從來不曾自稱是藏傳佛教。(林瑜悅台北報導)20110627

藏傳佛教的性轟趴—那洛六法—連載(一)

連載一
「那洛六法」承襲「生殖崇拜的印度教性力派」
《那洛六法》是藏傳佛教噶舉派傳授的主要密法之一,噶舉派是重視口傳傳承的教派,噶舉派僧人的僧裙中有白色條紋,又稱「白教」。藏人馬爾巴〈Marpa,1012年-1097年〉至印度追隨那洛巴〈Naropa,1016年-1100年〉學法,一共去印度三次,最後將那洛巴的教法帶回西藏,而成為《那洛六法》。馬爾巴將噶舉傳承傳入西藏,是噶舉派在西藏第一位上師,也是西藏的譯經家,馬爾巴所譯的經典被收入西藏的大藏經,成為《丹珠爾》和《甘珠爾》的一部份。噶舉派最重要的修法是《那洛六法》與《大手印》的教授,密勒日巴(Milarepa,1052年-1135年)為馬爾巴最著名的弟子。
《那洛六法》是指:一、靈熱成就法(又稱拙火定法),二、幻觀成就法(又稱幻身法),三、夢觀成就法(又稱睡夢瑜珈法),四、淨光成就法(又稱光明法),五、中陰(中有)成就法,六、遷識(往生)成就法,等六個方法。
《那洛六法》說:「密宗有四大部:一、無上密宗,二、瑜伽密宗,三、行密宗,四、作密宗是也。除無上密宗外,其餘下三部密宗,皆無抱明母之修法。(註一),此謂密宗有四部:無上密(無上瑜伽部)、瑜伽密(瑜伽部)、行密(行部)、作密(事部)。其中作密、行密、瑜伽密等三部的修法不用擁抱女人雙修,但密宗最殊勝的無上瑜伽部之修法是要擁抱女人(或稱佛母、空行母、明妃等)來雙修,若不擁抱女人雙修就無法得到藏傳佛教密宗最殊勝的密法。佛是無上師,所以無上是成佛之意,無上密宗須擁抱明母修雙身法成佛,也就是喇嘛或男上師抱女人合修淫樂之法,此擁抱女人之雙身修法,違反佛教禁止邪淫之戒律,並非佛法,其來源為印度教性力派之修法。
印度教以梵天、毗濕奴、濕婆為三大主神,三大神中梵天創造世界,毗濕奴守護世界,濕婆毀滅世界,有學者認為:「三大神各自都有崇拜他們的信徒,從而分出不同的派別傳統。其中從濕婆派又分離出崇拜女神的性力派。濕婆不僅是毀滅之神,同時也是生殖之神,他的代表物『 林伽』,就是男性生殖器。濕婆派崇拜男性的生殖力量,而性力派則崇拜女性的生殖力量。該派以為,雖然三大神是最高的主神,但是他們的力量實際卻來自其配偶,女性的生殖力是宇宙的根源。(註二) ,林伽(Linga)是濕婆男性生殖器,性力派以崇拜性器官著名,印度教性力派認為宇宙的根源是女性的生殖力,因而崇拜女性的生殖力量。
女人雖具有生殖力,但只有女性並不能將此生殖力顯發出來,必須經由男女性交精卵結合才能顯發,而且女性的生殖力與年齡有關,未成熟或已衰老之女性無生殖力,有部份女性之性器官天生就已敗壞無生殖力,故女性的生殖力不遍一切時、一切處、一切人,且會隨時間而變異生滅,不是宇宙的根源。由於性力派「見始非分」,故其雙身修法只能在欲界淫慾範圍,無法解脫於欲界,更無法成佛,故藏傳佛教抱明母的無上瑜伽,連欲界都無法解脫,當然不能成佛,而且犯邪淫戒罪。
關於性力派,學者又說:「不論崇拜的男性的生殖力還是女性的生殖力,兩者都賦予性以重大的意義,以為性是最大的創造性能量,通過性交可以使人類靈魂和肉體中的這種能量釋放出來,與宇宙能量融合在一起,從而達到最高的精神境界,甚至可以拯救世界。所以他們直接把性交本身作為一種宗教儀式,在性交中使男女通神,以表達對神靈的崇敬。(註三) ,印度密教吸取印度性力派的思想,認為「性」是最大的創造性能量,經過男女的性交,可釋放人類靈魂與肉體的能量,與宇宙能量融合,達到最高的精神境界。前段的修法著重在「生殖力」,因此男女性交中要射精,精卵結合成受精卵,才能表現出「女性的生殖力」;本段的修法著重在「能量力」,因此男女性交中不可射精,在性高潮中將釋放潛在的能量,才能激發出「能量力」;所以密教有此不同的修行方式。
在印度有許多男女擁抱性交神像之廟,而西藏有許多男女雙修唐卡、雕像或畫像,依這可以證明藏傳佛教源於印度教的性力派。

(註一) 金剛上師諾姆啟堪布道然巴羅布倉桑布口講,鎮海盧以炤蓉舟恭錄,《那洛六法深道門引導之次第具三信仰如是寓》,頁51,台北:晨曦文化,1994。
(註二) 吉布著,《唐卡的故事──男女雙修》,頁48,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
(註三) (吉布,頁48)

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獨留殘粉向青燈 ——漫談「明妃」

乍聽得藏傳佛教中有所謂「明妃」,一時間還以為,那一段被掩埋在大漠裡的歷史傷痕,居然一路星搖斗顫地撕裂到了高原雪域。「一去紫臺連朔漠,獨留青塚向黃昏」,詩人眼底筆下的淡淡愁緒,和稗官野史裡的不盡哀婉,總在向晚傷逝時分,一再掏洗著世間那些聽得見,或是聽不見的喟嘆。
眾所周知的「明妃」,是西漢元帝時期的王昭君,據《漢書·元帝紀》和《西京雜記》所載:王昭君,西漢南昭秭歸(今屬湖北)人,名嬙。晉時為避司馬昭諱,所以被稱為明君或「明妃」。
17歲的王嬙被選入宮中,漢元帝是按畫工的畫像選宮女的,為了能被皇上召幸,深居後宮的宮女們,都不惜花費重金賄賂畫工。王昭君初入宮廷,一來不懂這些規矩,二來自恃天生美貌,非但不買畫工的賬,反而出語譏諷。畫工毛延壽便把那丹青點到了她的臉上。昭君居然因此而苦守了不知多少時光。
這時,恰好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要與漢人和親。王昭君久居深宮,覺得面見聖上無望,積怨甚深,便主動要求離漢宮去匈奴。漢元帝原想她毫無姿色,因此同意了她的要求。到了呼韓邪單于與昭君離開的那一天,漢元帝見昭君豐容盛飾,美冠漢宮,不禁大吃一驚。他本想留下她,可是怕與人失信,只好忍痛割愛,讓昭君出塞和親。據傳,後來漢元帝大為惱火,想要殺掉毛延壽等畫工。
正史中記載,王昭君出塞和親之後,對漢邊疆的安寧確實有助益,還把中原的文化傳給匈奴。從此,漢匈關係和睦,有六十多年沒有發生戰爭,說明這樁政治聯姻對於漢匈外交的確起了積極的作用。
對於昭君,我們有太多歷史的憧憬與遐想,彷彿她就是從牆上立軸中走出來的仙子;她的美麗與哀愁,裱褙著思古幽情所幻化的煙靄,總是飄飄渺渺地怦撞著人們的浪漫情懷。但是說到藏傳佛教的「明妃」,就全然是另外的一樁心靈波動了。與其說那是「怦然心動」倒不如說是「轟然震駭」,因為沿著這個名相眼見耳聞的,居然是這樣的描述:
密宗男性行者欲修此(雙身)法者,須先選擇具相之女,此女謂「明妃」……
原來如此!這樣的「明妃」可是引不起太多「思古幽情」與「浪漫情懷」的。
如何選擇具相之女人為明妃?薩加派如是說:《寅一、具獸女……。寅二、具螺女……。寅三、具象女……。寅四、具紋女……。寅五、眾相女……。此外亦有位具蓮女種性者……》
宗喀巴所云:《明妃顏殊妙,年可十五六,香花善莊嚴,欲樂於壇中……》
這是說,選擇「明妃」,著重在女性的不同個性,及不同的性器官,來體會諸女人在樂空雙運時之種性不同,及體會過程中所產生的差異。一般而言,明妃皆須美麗大方,宗喀巴也是這樣主張的;但是「那洛六法」則不擇美醜,只看性器官是否合乎條件。
然今密宗上師之與異性弟子和修雙身法者,已經浮濫至極……皆是貪圖他人之男女色,而以即身成佛之雙身法作為藉口而已。
有些宗派甚至可將母、姊、女,作為瑜伽母,而共同和修雙身法……
為修樂空無上瑜伽,乃至畜生女亦可用之……
為求其樂之現行,以便修樂空不二、樂空雙運,乃至女屍與女鬼亦可用之……
原來藏傳佛教中的「明妃」,並不是歷史或現實中一位特定的個人,她算是一種身份,一攤任務;一個為了修行雙身法而施設的功能性職稱。換句話說,「明妃」可能是某些人(或是其他),抑或是一群人(或是其他),然而從密宗的發展史來看,她們又是長河一般蜿蜒千載的胭脂隊伍;揮著粉汗,走向曠遠煙塵與人們的遺忘;也許,還揮著梨花之淚。
明妃的「明」字,若要聯想,通常是智慧的代稱。以王昭君來說,入宮前千挑百選,已非凡俗的美麗與聰慧,出塞後常引琵琶,足見工巧、音律通達,當得起一個「明」字。而藏傳佛教的的眾明妃們,運用的功能器官不是心智大腦,而是淫道「蓮花」,所以不得而見其「高明」之所在。
而這「妃」字,本是王寵,亦堪為福德的象徵。昭君和番,不得無銜,因此漢元帝賜了個「公主」的榮銜;嫁入匈奴,更被冊封為「甯胡閼氏(ㄧㄢ ㄓ)」,幾近於匈奴國母,備極榮寵,自然當得起這「妃」字了。而藏傳佛教的眾明妃們,或資深、或新進,莫不藏頭躲臉,不敢見人。從未見史冊上記載哪一位「明妃」的功過傳奇,或是經論上讚歎哪一位「明妃」修成了「佛」?可知一斑。「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自身都非己有,哪還論什麼福德?
總之,一個是「御點欽賜」,皇恩國禮,明媒正娶的跨國聯姻,而且還有「上國衣冠」之榮,「冕旒相伴」之寵,與千端莊嚴的場景;另一群則僭稱是「僧挑佛選」,師雨徒露,灌而頂之的跨身聯誼,而且只剩「下裙盡褫」之羞,「泥塵滾裹」之辱,與萬般狼狽的畫面。不禁令人浩歎,二者的福德智慧、因緣際遇判若天淵,相去何可以道里計?
然而回心一想,這二者的形象、命運,卻又有相當的共通之處:
首先,二者都是美女。昭君的美,不在話下,民間昭君和番的故事中早有「平沙落雁」的傳說:昭君初至匈奴時,每日都因思鄉而落淚,南飛的大雁因為驚於她的美貌,竟自動飛下來替她帶了家書回鄉。這也正是形容女子國色天香的美貌時,所用成語「沈魚落雁」,其中「落雁」典故的由來。
藏傳佛教的「明妃」,雖也是精挑細選,細皮白肉的可人兒,但畢竟因為籌選的層級不同,功能目的也不同,所挑選的多以冶艷媱騷為主,為的是能激起情慾,滿足喇嘛雙修的需求,如此一來只是純然是「工具化」的存在,也沒有任何感人的佳話流傳,相形之下不免落於下乘矣。
其次,二者均為身若禁臠,心不自在,都是男人世界裡的犧牲品。只不過一個明擺著是政治外交的籌碼,另一個卻暗地裡是宗教邪術的祭獻;一個尚可以在塞外母儀一方,另一個卻只能不見天日備用一旁。
再者,二者都不幸成為「亂倫雜交」的當事人。昭君的委屈,出於歷史的偶然與無奈:當呼韓邪單于去世,按照匈奴當地的風俗,昭君必須改嫁給單于的嫡長子,昭君本不欲從,上書請歸故國,無奈漢家成帝給了個「從胡俗」的敕令,就造成了昭君淹留塞外,父子聚麀的不倫晚節。徒留杜詩佳句「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為她傾訴哀怨了。
藏傳佛教的「明妃」,未必有歷史的糾葛,卻脫不開是現實的冤孽:不知為了什麼?也不論情願與否?總之被選為「明妃」,她的存在價值與功能,就只壓縮成一件事,那就是「在現實中用極現實的手段與人共創超現實」,不過這話說得太含蓄,以致無法讓人明白,乾脆這麼說吧:「讓自己作妓女,把別人造成佛」;怎麼可能?沒辦法,這正是藏傳佛教的神話。
在這個神話之下,「明妃」可能一對一,也可能一對多;通常是師徒先後,也有時竟會是父子(母女)同時,名義叫做「輪座」,實質就是雜交。相形之下,「從胡俗」竟比「墮藏密」來得乾淨,昭君若是有緣知道,大概就不會以琵琶訴怨,或是於曲中遺恨了吧?
掩卷撫歎今昔,昭君已矣,但是在大漠草原上,還留有她的衣冠冢,叫做「青塚」供後人及遊客憑弔。然而藏傳佛教的眾明妃們,卻各自脂粉凋零,成為逝水漚沫,不再被識取,不再被記懷;就連曾與她們共同締造某些「人生高峰經驗」的法王、活佛,也不復相認「儂是阿誰?」日後偶爾擦身而過,縱使搶身上前問訊,怕也只會得到「慈悲」的回應:「笑問『客從何處來?』」無上瑜伽,無邊風月;到此,則一切「事如春夢了無痕」了也!
這些古今「明妃」們,或有出閣成家者,或有雲英未嫁者,莫不曾自詡為藏傳佛教中的修行人。然而,當人老蓮萎,青春不再,所剩的殘粉餘脂,已不再能留住眾喇嘛嗅香的鞋印;人去樓空,面對紅魚青燈,回首前塵,哪裡還有熱鬧的壇場?再低頭檢點自身,雨後梨花的殘敗,豈不是一向的暗傷?虹裡七彩的壇城,何啻為倏滅的夢土?則所謂「明妃」也者,正是:「人生一場大夢,世事幾度秋涼。」好不愁煞人也?!
(附註):
1.本篇引文以標楷體顯示,係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導師所作導讀。為方便明瞭藏傳佛教邪說之內隱故,特依而藉用之。取材自《狂密與真密》第二p608~p613)
2.本文第2、3、4、5共四段敘述王昭君生平之文字,節錄自「王昭君」項下網路搜尋資料。
3.文中「平沙落雁」典故,取材自中央日報出版之《成語出迷宮》第一輯p27.

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向藏傳佛教說:「NO!」

今年年初正覺教育基金會發起「救護台灣婦女」活動,並在四大報連續刊登揭發藏傳佛教「假修行真性侵」的事實真相,一時間社會譁然。中廣新聞網因此特地作了相關的採訪報導,其中內政部民政司曾針對藏傳佛教男女雙修教義爭議表示:「憲法保障宗教自由,除非有明顯違法行為,主管機關須依法處理外,有關宗教教義、儀式或修行都會予以尊重。」(黃悅嬌報導)
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表示,這樣的說法只是官方發言的消極因應,難免避重就輕之嫌;身為人民的父母官員,依法應主動查察所管轄區域內的宗教教義是否為邪教性質,應主動瞭解其教義實質是否違背善良風俗、妨害風化。若察見其根本教義屬於不法,則應積極取締,而不是專在個案上用心,這才是斧底抽薪的完善保障。因為個案的處理只是治標而不治本的鋸箭法,屬於警政司法單位所管轄;但某一宗教的教義若是違背善良風俗,也屬於法律上定義的妨害風化思想,就符合邪教的定義,內政部民政司及各縣市民政局都有義務加以取締,禁止其繼續在台灣戕害善良民眾的心靈。
執行長指出,雖然台灣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但其教義若已公然違犯社會善良風俗、觸犯法律、破懷信徒家庭、危害社會和諧,該宗教已不是正教而屬邪教,其教義與儀軌非但不在憲法的保障範圍,反而應該主動提出糾舉,警惕善良的民眾提高警覺,更應進而予以取締、禁止流傳,才是廉能政府所應有的作為。張執行長直指,藏傳佛教喇嘛在台灣一再發生、多到難以計數的性侵案例,雖然絕大多數受害女性都因為顧慮名節而暗地隱忍下來,但吾人不難發現一個事實:會發生這些誘姦或性侵女信徒的原因,就是藏傳佛教密宗的教義內涵,以及喇嘛們對於修行、戒律上的作為,本質就是邪教,必然會導致嚴重違背善良的風序良俗,和破壞信徒家庭的刑事行為;藏傳佛教這些淫邪的教義,已經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和接受度,產生了極大的落差。所謂「違法行為」不但極其明顯,且屬長期的結構性累犯;對於這類邪教教義的本質,主管機關難道還要睜一眼閉一眼,以「都會予以尊重」的說辭,來保障其邪教教義流傳的「宗教自由」嗎?
張公僕執行長特別提醒想要修學密宗的女信徒,不要用對於「佛教」先入為主的信賴感來接觸所謂「藏傳佛教」,因為藏傳佛教打著佛教的旗號,使用佛教的外表和所有的佛法名詞,內容卻都不是佛教的教義;由於台灣主管官員的不積極作為,社會上有著太多披著佛教外衣的大野狼,隨時在窺伺善良而貌美的台灣女性。所以若是真的想要修學一個法門、皈依一個宗教時,得先明瞭它的根本教義,以及附加的儀軌、戒律——尤其藏傳佛教要求信徒要日日與教內的異性同修男女雙身法的戒律──「三昧耶戒」。否則,若將藏傳的假佛教誤認為真的佛教,貿然地盲從盲信,將受到邪法洗腦、惡咒繫縛,再加上「上師相應法」的自我催眠,就會像「冷水煮青蛙」一般漸漸麻痺,而最後成為上師予取予求的禁臠,到時候人財兩失又造就下墮三惡道的惡業,悔之已晚。
對於有人懷疑喇嘛是否會公然違反佛教戒律清規,張執行長表示,依照藏傳佛教密續中的規定,修雙身法喇嘛雙身法只要明點不漏(不射精),或者射精後有能力吸回膀胱,甚至等而下者,將它收起來以口吞服,也等同回收未漏,就不算破戒,就可以算是持戒清淨,也可以說是離欲了。在這樣只為了洩欲而漫無標準以及自我定義的偽「戒律」之下,導致藏傳佛教喇嘛依憑此法門與戒律,屢屢犯下誘姦以及性侵台灣女信徒之事。這也是為甚麼正覺教育基金會要向大眾揭露『喇嘛的無上瑜伽修行,就是與女信徒性交!』的原因。
張執行長表示,對已婚的女性信徒而言,像藏傳佛教這樣邪淫的假修行,這樣邪淫的仿冒佛教,應該認清藏傳佛教喇嘛們都已經涉及背信、欺騙、妨害家庭罪及通姦罪,已不是只有民事責任,也屬於鼓惑信眾暗地裡犯下刑事罪的邪教。而當事者的信徒本身更是關鍵人物,只有在藏傳佛教的信徒瞭解密宗教義的邪教本質以後,自己覺醒而勇於脫離,才能轉穢惡為善淨,救拔自己免於沈淪,改善社會風俗,進而願意糾舉不法,救拔更多沈淪於邪教教義中的眾生,維護真正的宗教清淨,也才能維持國家尊嚴與社會安寧。在這種前提下,憲法保障的宗教自由才有意義;對於鼓勵弘法者妨害信徒家庭、妨害風化的邪教,不但不應依憲法的保障宗教自由條款加以保護,還應該加以取締,這是內政部民政司及各縣市民政局不可旁貸的責任,因為憲法中說的保障宗教自由,並不保障違反法律的邪教的宗教自由。

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真心新聞網: 藏傳佛教的盜寶法王

今年年初1月29日國內外媒體普遍報導:「被指為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接班熱門人選的大寶法王噶瑪巴十七世,其在印度北部達蘭薩拉的上密院遭印度警方大舉搜查,被檢獲大筆可疑資金,大寶法王的一名助手亦被警方帶走調查,當地警方稱,搜查行動與一宗涉嫌違法購地案有關。」消息一出所引發社會的關切,更添新的話題,大寶法王儼然成為世間法中的寶法王了;但藏傳佛教密宗的大寶法王,其實也都是佛教中的寶法王。
《印度快報》引述當地警察總長說,相信該批現金是透過偷運方式入境印度快報》引述當地警察總長說,相信該批現金是透過偷運方式入境;調查是得到中央執法部門配合,在達蘭薩拉、德里、昌迪加爾和安巴拉四個城市展開。又據中廣新聞網報導,警方檢獲的這筆資金包括各國貨幣,總數約合76萬5千美元,將近兩千三百萬新台幣。警方懷疑該批現鈔是偷運入境,是準備購買土地的資金。印度警方還說,如果有需要,他們也可能詢問噶瑪巴。目前還不清楚,噶瑪巴的寺廟是否跟這筆非法土地交易有牽連。是否也有政治因素,不得而知,但已引起印度當地的諸多揣測。
正覺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先生表示,所謂「大寶法王」,是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之一「噶瑪噶舉派」(Karma Kagyu)的領導人噶瑪巴的另一頭銜。歷史上最早實行活佛轉世神話制度的派別,就是噶舉派的噶瑪巴。傳至第五世時成為明成祖的上師。「大寶法王」這個名號即為明成祖上師。「大寶法王」這個名號即為明成祖所賜,並賜「黑寶冠」,這也成為藏傳佛教噶舉派和漢地宗主政治勢力掛勾的濫觴。 http://abhisambodhi.pixnet.net/blog/post/18768962
藏語中的「噶」字本意指口,而「舉」字則意為傳,故「噶舉派」一詞可理解為口傳宗派;又俗稱「白教」,由馬爾巴創立,承傳至今。噶舉派最核心的修法是《那洛六法》與顯、密兩種大手印的教授,其中尤以大手印教授最為著名。「大手印法」是噶舉派最高的教法,「手」是空性智慧(密教的空性是指在淫樂中保持一念不生,認為淫樂覺受與領受淫樂的覺知心都空無形色而名為空性)的意思,「印」是從輪迴解脫的意思。
張執行長補充,那洛六法 (Naro's Six Doctrins),又稱為那洛巴六瑜伽(The Six Yogas of Naropa),是無上瑜伽部中,由印度祖師那諾巴所傳下的六種重要修鍊方法的合編,是那洛巴綜合了各種印度流行的密續中多種法門而成。 馬爾巴的另一個重要傳承是印度的梅紀巴,此人是男女雙修法中著名的弘傳者,噶舉派在藏傳佛教中雖以苦行見稱,但還是離不開雙身法的淫欲修行。例如,噶舉派最有名的祖師密勒日巴,當他離群索居,到深山洞中去閉關修苦行時,還要以其性器插入石縫認為「是雙運相」,或是其它的「單身法手印」(手淫)持續修行,來證成「自己就是大手印」,藉此保持在大手印的證境之中。 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348195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2%A3%E6%B4%9B%E5%85%AD%E6%B3%95
張執行長指出,現在這位名叫烏金赤列多傑的第17世噶瑪巴,除了淫修共業之外,顯然還犯了「竊盜」行徑。以一派領導人法王之尊,蒙受印度政府政治疪護,給予其政治難民身分,居然公然違犯其寄居國的法令,偷渡不明資金入境,打算從事不法土地買賣,恩將仇報,視印度國法如無物;其動機、行為確實令人不解與不齒,無怪乎印度媒體捕風捉影,報導噶瑪巴很可能是「中共派在印度的間諜」
印度記者顯然是對烏金赤列這種對其流亡寄居的國度,作出「飼老鼠咬布袋」所投射的失望和不滿。烏金本人雖於5月2 日公開對媒體否認是間諜作為澄清,這位大寶法王雖未被查到「盜取機密」,但是「盜寶」的事實卻是抹滅不去的了,
張執行長進一步指出,甚至連「大寶法王」這個稱謂的本身,也有盜得之嫌。這件事的起因是種種權謀爭競和利益的奪取,連台灣的一位曾參加總統大選、歷任國防部長、監察院長的退休高官也涉事其中,還因此被被印度的情報局監控,印度的情報局查明其中牽涉政治、金錢、暴利、黑道等等的行為以後,就把這位台灣的退休高官列為拒絕往來戶,拒發簽證不讓他入境印度。此事件影響了後來格舉派的大寶法王鬧出雙胞案。 http://jackiexie.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31.html http://www.lansirlin.org.tw/Lansirlin-new22/lan16/16-main19.htm
傳統上黃教格魯派跟噶舉派就是死對頭,那是因為他們打過戰爭,所以達賴喇嘛是絕對不信任噶瑪噶舉的;所以當達賴從西藏逃亡出來的時候,他們就分兩路逃亡,也就是達賴喇嘛落腳在印度的達蘭薩拉,噶瑪巴當然不願被他控制,所以十六世大寶法王就落腳於錫金,在錫金建立自己的寺廟,也就是現在錫金的隆德寺,所以各有各的地盤。達賴喇嘛曾經要求十六世大寶法王前來達蘭薩拉拜見,但被婉拒。
其他由西藏出走的仁波切,屬於噶瑪噶舉這一派的就會去投靠大寶法王,因為他們沒有寺廟,沒有地方安住;其中有位創古仁波切(他後來成為台灣名人賴聲川、陳履安等人的師父),他本來是在青海,西康那一帶偏僻地區的小僧人,從來都不是什麼重要的人,可是後來卻被包裝變成一個噶舉派非常重要的仁波切。但這些喇嘛似乎都有「飼老鼠咬布袋」的傳統,創古仁波切受人收留並委以廟祝權利,卻不安其份,想要吃裡扒外鳩佔鵲巢,遂與十六世大寶法王交惡,於是他找了泰錫杜仁波切(格舉派的「四大法王子」之一),希望聯合兩人力量來對抗;然而實際上十六世大寶法王是他們的掌教,其實他們這樣的做法就是背叛師門。
當第十六世大寶法王圓寂以後,創古仁波切又來到台灣,剛好遇到這位正在參與總統大選的退休官員;創古仁波切拉攏他,他就跟創古獻計說:「你最好找到十七世大寶法王,讓他帶著他的那個最有名的黑寶冠來台灣弘法。」這位總統參選人的用心,不外是要召喚封建迷思的遊魂,塑造「王者必有其帝師」的歷史神話來聯結,讓大家迷醉在「明成祖與黑寶冠」的不切實際遐想中,藉此開拓自己的競選話題和票源而已。
所以他們兩個談好以後,泰錫杜仁波切就決定,無論如何他一定要找一個十七世法王來募款幫助競選,所以他就找到現在的那個烏金次列。再找了人在國外的達賴喇嘛來背書,這位被達賴所承認的烏金次列十七世大寶法王,是當時在這種情況下應急找出來湊和的。接著,夏瑪巴仁波切(另一位「法王子」當時任噶瑪格舉派的代理掌教),也找了他所認定的十七世大寶法王~泰耶多傑仁波切,來分庭抗禮;因為夏瑪巴很清楚地知道認證烏金次列的預言書是偽造的,並且要求泰錫杜將預言書拿出來,送給英國公證機構查證,但遭泰錫杜拒絕。
張執行長分析,從以上的過程便可知,那些藏傳佛教的活佛、法王的傳承,多是縱橫捭闔,各方角力折衝,或是陰謀篡奪的,哪有什麼神聖莊嚴合理合法可言?以這位烏金法王來說,遴選的過程更是台面下的交易,臨時急就章而成;雖然後來經中共及達賴認證承認,但是現在寄人籬下,又早有人以同樣名號分庭抗禮,中國官方還持續向印度政府施壓,要求將這位叛逃的活佛送回西藏,想必這位法王也不怎麼自在吧? http://www.lansirlin.org.tw/Lansirlin-new22/lan16/16-main19.htm
張執行長解釋,「法王」的意思就是能「於諸法得自在」,這位烏金法王從西藏不告而別,背叛了一手栽培他的中國政府而潛遁夜行,自然是在西藏不得自在,才要「盜」走的;可是這位「盜」名鼎鼎的盜寶法王絕沒有想到,從一個地方逃到另外一個地方,就恰恰落入了達賴喇嘛的陷阱,正好把它當作傀儡給挾持住。對外,所有的人都會講說,達賴喇嘛走了以後,有一個繼任者就是十七世大寶法王;其實達賴喇嘛最痛恨他,所以每次問達賴喇嘛,他絕對絕口不提十七世大寶法王會是他的繼承人;從來沒有這件事,反而西方媒體弄不清楚,一天到晚報導。
目前的情況是烏金次列雖然沒有被印度警方起訴,但是執行長引述網路資料表示:這位始終不自在的法王從西藏逃出來,到印度以後就被達賴喇嘛控制在達蘭薩拉,被當成傀儡控制而沒有辦法出門;周圍都是武裝的警察,在那裏管制監控他,跟身繫囹圄差不多。好幾次想要應國外或是台灣的邀約出國訪問,但是達賴喇嘛不放心烏金遠離。
為了大寶法王要出去的問題,印度政府向達賴喇嘛要求一筆錢,達賴喇嘛卻是一毛都不肯付,達賴正好藉此緣由阻止大寶法王出去。有幾次聽到大寶法王的說詞,他親口說:覺得西藏流亡政府的腐敗貪污,甚至比中國大陸還要嚴重。很多白教內部的人,他們都知道大寶法王在印度其實是被軟禁的;因為他只是個傀儡,是創古仁波切及泰錫杜仁波切的傀儡,更是達賴的傀儡;他只是一個連自身都不得自在,形同動彈不得的「盜」寶法王。
雖然如此,張執行長卻嚴正的指出,這位自身難保的泥菩薩,卻依然在作「大盜」,隔著萬里之外,他還在藉由盲目皈依他的台灣本地漢傳佛教法師,在盜取台灣善男信女的法身慧命和供養的金錢。他的徒弟藉著電視弘法在傳播噶舉派錯誤的知見,行銷烏金列次被刻意包裝的個人形象,大搞個人崇拜;居然能以這種「傀儡的傀儡」的方式,繼續詐取台灣信眾的盲目崇拜和大筆金錢。這些儼然認賊作父的徒子徒孫,何啻是寶法王座下的寶弄臣、寶鷹犬?
張執行長總結話題,藏傳佛教各派高層都一樣腐敗而內鬥,並在其寄居國從事種種不法活動;僅從大寶法王身涉的種種行,便能窺見端倪。信眾還能盲信這些盜寶的法王、仁波切有什麼修行證量或「法力」,可以度眾生嗎?還願將大把的錢鈔捧到他們手中去作派系鬥爭或是私人的揮霍嗎?張執行長表示,正覺教育基金會提醒大眾,當藉此反思,不應再對性侵台灣婦女的藏傳佛教作無謂的捐獻或是供養,以免善心反而成就造惡的共業。(游俶清台北報導)20110615
正覺同修會採訪組

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喇嘛逞慾司空見慣 狡兔落跑此地無銀

「牛仔」喇嘛耐邁仁波切買春嫖妓一事,前日已有多家報紙及電視台作了詳實的報導,近日則有更多的網路電子媒體採訪報導,這件事情已經引起社會上廣大民眾的注意。根據媒體記者追查,這名仁波切在台北市的住家兼設有佛堂,就在林森北路上的大廈七樓,外觀沒有招牌,不過附近的鄰居住戶對於這位仁波切召妓被警方臨檢,竟然回應說「司空見慣」;還說經常看到這名仁波切帶女子回家,對他的印象並不好。
記者形容,這位經常口中頭頭是道、對著信眾講述「佛法」的仁波切,在信徒的面前前穿著僧服,手搖金剛鈴,教導信徒如何依照佛法來修身養性,但是自己卻犯下了出家僧人修行上的大戒:色戒。而且是以信徒供養的錢財,主動花錢去買春,完全具備了犯罪的動機、犯罪的行為,也完成了整件犯罪的結果。當電視台記者前往其住處作深入採訪時,記錄了以下的對話:
大樓住戶:「就是來這裡騙吃騙喝的。」
記者:「騙吃騙喝啊?」
大樓住戶:「講明了,我告訴你,騙色。」
最後,還加上一句:「司空見慣,司空見慣,就這4個字,好不好?」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vestashi20110302121159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4715259&option=society
正如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先生所預告的,藏傳佛教規避輿論壓力的既定程序的第一步就是否認。警方查出,該仁波切長期居留台灣,住處登記為台北市一家佛學會,經常為信眾講述佛經,他的居留證將在今年的8月中旬到期。不過,這家佛學會竟然有人出面表示,並沒有這位仁波切,還說應該是同名的另一人。這些藏傳佛教在台灣廣設數目極多的佛學會,同樣都因為自己心虛所以只好胡言亂語否定自己與出事喇嘛的關係;既然「沒有這位仁波切」,又何來「同名的另一人」呢?這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喇嘛版」了。http://blog.udn.com/giveman/4939093
事實上這位耐邁仁波切並不是默默無聞之小喇嘛,相反的,他可是大有來頭的大活佛,也具有寺院的住持資格,而且在台灣「弘法」期間,表現得十分活躍;不但在各地開講座宣講「蓮花生的法脈傳承」,還接受弟子歸依,被稱為「尊貴的上師」、「佛學會的導師」,更在網路上販售他的咒語CD,可謂「法位尊崇」又八面玲瓏。 http://www.ihere.org.tw/wisdom/4plan2_4.htm http://peport.com/v103208 http://www.buddhanet.com.tw/shop/bigclass.asp?spdl=%E8%80%90%E9%82%81%E4%BB%81%E6%B3%A2%E5%88%87CD
資料顯示這位耐邁仁波切(在台灣名叫耐邁,又同時具有仁波切頭銜的外籍喇嘛,一直是該佛學會的導師與弘法人,不可能另有其人),1973年出生於西康,為佐欽貝瑪格桑仁波切所認證,確定為前世為堪謙諾央仁波切-努謙彙杰益西-蓮華生大士座下二十五位得道證果的大修行人之一的化身。耐邁仁波切是西藏最重要的寺廟之佐欽寺多年來栽培出來的首席大堪布(住持),八歲就入學,十一歲進入佐欽寺做小喇嘛,十五歲到二十六歲就讀於佐欽寺在1848年建立的熙日森五明佛學院,學習顯密各種佛法及大小五明,又受學於五十多位堪布與大成就的仁波切,並參與道場及閉關活動,演習氣脈,修習大圓滿心要,為佛學院第一名畢業。受學弟子近千人。耐邁仁波切甚至是紅教六大寺之一的「佐欽寺」〔 佐欽熙日森 (吉祥獅子)五明佛學院首席大堪布〕台灣佐欽佛學會導師。 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754786
提到佐欽寺,張公僕執行長提示大家可能還有印象,年前基金會保護台灣婦女的大幅報紙廣告中也有控訴,那就是2006年性侵比丘尼的林喇仁波切所屬的寺院,和這回嫖妓的耐邁仁波切系出同門,畢業於同一所五明佛學院,可以說是師兄弟,也可以說是師叔姪,也同屬於轉世活佛的身分,還同樣具有堪布住持的身分。既然同屬於寧瑪派佐欽寺的大喇嘛,依照他們的淫棍祖師爺蓮花生與那洛巴所傳授、引入西藏的「那洛六法」中的規定,喇嘛們選擇雙修的對象「明妃」、「空行母」的標準,就是得要「不擇美醜」,唯依女性性器官是否符合條件、是否能讓喇嘛們得到快活的淫樂為準,所以要求喇嘛們要去「雲遊四海訪奇女,必須具有特別性力,始稱合格。」(《那洛六法》P205~P206,道然巴羅布桑布講述,盧以炤筆錄,晨曦文化公司1994.8初版)因此,耐邁仁波切自己說他只是要「了解台灣的風土民情」,其實就是要在台灣尋訪「有性力的奇女」;這是完全照著藏傳佛教的規定,因此這種行為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至於說「犯戒」的問題,執行長認為在藏傳佛教內部,邪淫罪是不存在的,因為他們為了要修習雙身法,而在佛戒以外另行製定了自己的「三昧耶戒」,而且認為高於一切佛戒之上。密宗的三昧耶戒規定必須常常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為了修雙身法而行淫不但不算犯戒,而且自認為有大功德。也就是說,喇嘛們對於邪淫罪另有自己的解釋,與佛法的邪淫罪定義不同;藏傳佛教說的不犯邪淫戒,是說不射精而非不與女信徒性交;藏傳佛教說的守戒清淨,是說與女信徒性交時不射精,不是佛法中說的不與女人性交。社會大眾普遍認為出家人嫖妓是邪淫、是犯罪,藏傳佛教的基本教義則說那是在正修練最高的無上瑜伽佛法,說是精進修行,我們善良的老百姓又能奈其如何?因為這就是藏傳佛教的基本教義啊!
更何況藏傳佛教的某些派別中,已受密灌的男信徒,連母女、姊妹、未成年的童女都可以作為雙修的對象,不算犯邪淫戒,仍是守戒清淨的藏傳佛教信徒;甚至連畜生女、女屍、鬼女都可以百無禁忌,當作是雙身修法的「空行母」「瑜伽女」而與她們性交;那麼耐邁仁波切把信徒供養的錢拿去嫖妓,當然不算是犯戒啦!大眾又何需大驚小怪呢!執行長指出,無怪乎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在應中廣新聞網記者黃悅嬌訪問他時要說,是中國儒家的禮教觀念妨礙了藏傳佛教的弘傳。這些「儒家禮教」眼中視為破壞風俗、妨害風化、泯滅人性的淫亂事情,在藏傳佛教的中喇嘛之間原來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了。(林瑜悅台北報導)

2011年6月5日 星期日

真心新聞網: 為什麼藏傳佛教不是佛教?系列報導之二

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表示,藏傳佛教所使用的佛法名相,最初乃是偷盜自佛教的經典,但是藏傳佛教所使用佛法名相的真實涵意,卻是他們自己另外編造出來的意思,不是佛法中原來的意思,正是所謂的移花接木。
張執行長進一步表示,佛教中所說的「菩提」,是指「覺悟」的意思;藏傳佛教則將佛法中說的菩提改說成白菩提(男性所洩露的精液)、紅菩提(女性行淫後的精血);「金剛杵」改說成男人性器官,「蓮花」改說成女人的性器官。將佛教中所說的「有漏煩惱」、「無漏煩惱」改說成「有洩漏精液」或「沒有洩漏精液」;將行淫中不洩漏精液的「性高潮」妄說成「即身成佛」。
張執行長又表示,藏傳佛教所吃的食物中有「五甘露」、「五肉」。「五甘露」者,是指尿、屎、骨髓、男精、女血;「五肉」是指狗肉、牛肉、羊肉、象肉以及人肉。佛教的出家眾是以素食為主,藏傳佛教僧眾食肉已經是傷害眾生的破戒行為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們竟然還吃「五甘露」;縱使將五甘露製造成藥丸的形狀,但是成份仍然不離尿、屎、骨髓、男精、女血混合所成。藏傳佛教達賴喇嘛、法王、活佛、仁波切、上師是「五甘露」、「五肉」的製作人與食用者;真正佛教的修行,與藏傳佛教這種吃屎、吃尿、吃淫液的邪教行門,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干。
張執行長肯定的表示,從藏傳佛教佛法名相的解讀與對食物的偏好可以看出,這是個很奇特怪誕的宗教團體;佛教的修行,絕對不可能叫弟子吃屎吞精、吃女人經血,因為這種行為與修行無關。所以,只要從粗淺表相、身為人類的基本法則,就可以清楚的分辨出來,藏傳佛教佛教是不相同的兩個宗教團體;換句話說,藏傳佛教只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外道,藏傳佛教根本不是佛教

2011年6月4日 星期六

無上瑜伽修行真相

喇嘛的無上瑜伽修行,就是與女信徒性交!
─修習《菩提道次第廣論》是暗中為將來學密的性雜交作準備─ 喇嘛性侵婦女新聞摘錄:
「趙見妻子不肯承認,立即拿出自己的手機,放出錄下的女子呻吟聲…黃女一時驚愣,才承認和貝瑪堪仁波切發生過性關係。」(三年前,2008.03.12《自由時報》) 「白天他(敦都仁波切)是個莊嚴傳道的活佛;晚上竟搖身一變,和女信徒十指緊扣逛街,一起過夜!」(三年前,《壹週刊》第308期)
「女尼哭著回憶道:『他(林喇仁波切)簡直是禽獸,我愈掙扎他卻愈興奮,甚至前後抖動,似乎很享受那種感覺。』」(四年前,《獨家報導》943期)
「名為『佐欽林喇仁波切』的喇嘛,八年來不僅性侵多名女性,更假借名義騙取信眾大筆金錢。」(五年前,95.07.14台北市議員林奕華辦公室新聞稿)
「赤珠(仁波切)撕破了我的衣服,我扺抗不了他的蠻力,事情就這樣發生了。」(十九年前,《時報周刋》四十八期)
那名媽媽說:「羅桑!你對我女兒幹出了什麼事! 你不知道嗎,她還那麼小, 她只是國小, 她還只是小孩子啊!」(半年前,台中甘丹○○佛學會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gadencenter-taiwan/article?mid=683&prev=-2&next=-2&page=1&sc=1#yartcmt)
喇嘛詭異密法大解密:
「尊貴」的達賴喇嘛的書中說:「…性高潮的時候,會自然地經驗到明光的微細層次…進一步發展的最佳機會是性交。」「樂的經驗得自三種狀況:一是射精,二是精液在脈中移動,三是永恒不變的樂,密續修行利用後二種樂來證悟空性。」(摘自《西藏佛教的修行道》財團法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出版) 嘉華仁波切(達賴喇嘛)的祖師:「至尊」宗喀巴,「至尊」是怎麼教導喇嘛們呢?
「講授完密宗雙身法的經典內容後,要進行實際的秘密的智慧灌頂,也就是要由上師和九位女子明妃一一進行交合,這些女子必須是十二歲到二十歲的各種年齡;然後將交合後的紅白菩提種子淫液,注入弟子的口中。就這樣子,進行四灌頂中的第三灌頂,先與一位明妃交合,進入性高潮,再與九位明妃交合,所取得的甘露淫液,來為弟子灌頂。」「為講經等所傳後密灌頂,謂由師長與自十二至二十歲九明等至(與九位明妃同時到達性高潮),俱種金剛(雙俱男女淫液的金剛種子)注弟子口,依彼灌頂(依這種方法來作祕密灌頂)。如是第三灌頂前者,與一明合受妙歡喜(與一位明妃共同合受性交的快樂歡喜);後者隨與九明等至(第四灌是喇嘛隨即與九位明妃共同到達性高潮),即由彼彼所生妙喜,……(而認為自己成佛了)。」(摘自密宗至尊宗喀巴著《密宗道次第廣論》)。
宗喀巴最重要的思想,記錄在二本《廣論》之中,要先修習《菩道道次第廣論》,然後再修習《密宗道次第廣論》。
【台灣多年以來,由新竹鳳山寺日常法師長期推廣的「廣論研習班」,就是專門教導《菩提道次第廣論》,特別喜歡招攬高階知識分子(例如學校的教師、公務員)加入,再藉由這些教師當做種子,向外推廣《廣論》思想。
日常師父說:「(宗喀巴)尊者還修了一種法叫明禁行,他能使自己學的三摩地定很堅固,不被動搖,那是一種特別的方便;尊者專門修這個,修得很有成就。」,什麼是「明禁行」?
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說明禁行是:「授明妃禁行的意思,就是在第四灌頂後,上師將明妃女人交給弟子行男女雙修淫行;這樣的明禁行是無上法,如果有愚笨的人不肯男女雙修,那就得不到成就。」宗喀巴還說:「未受密宗三昧耶戒之前,若與比丘尼或自己母、女、姊、妹或畜生女行淫,這是犯了根本重罪;但是如果受了密灌(的明禁行—三昧耶戒)以後,依密宗雙身法雙修,不但不犯戒,而且還有大功德!」。
祖師爺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廣論》最後結束時,殷殷向學習廣論的人保證:「學員們!如是修習了菩提道次第廣論,接下來你們不用懷疑,一定會進入密宗道!」、「要入密宗道,得先要用財寶等供養上師,上師才會傳你密法。」、「能夠遵守上師所傳的三昧耶戒,則可以學習無上瑜伽的生起次第;生起次第學好了,就能學習圓滿次第的氣、脈、明點法,最後就可以修習男女雙修法了。」所以當一個人開始進入「廣論」研習班後,就已經不知不覺地、一步一步地,掉入下墮的陷阱之中了。
《廣論》的三士道也是錯誤百出,對於《廣論》的學員而言,未來想要守五戒保住人身也很難作得到,因為《廣論》的本身就已經處處在為將來修雙身法作準備,裏面的實修法「止觀雙運」就已經隱藏著將來修習雙身法的前行準備;例如日常法師生前說:「《廣論》要學得很有成就,才有可能去學習密宗道」。但是宗喀巴明明在《廣論》中隱晦地說:「如果廣論的行者,未通達在淫樂中空無我的真實義,但是一樣可以在淫樂觸中,執持心令心不去分別,則這樣的人,雖然還不解空性,但是也可以生起無分別定,二者並不違背。」也就是暗示學員:即使是《廣論》尚未學習完成,一樣可以同時兼修密宗道而得到成就,二者並不相違。一旦正式開始修密宗,則必然會違背《廣論》說的五戒:殺(必須血食、肉食以增強性能力)、盜(偷盜他人之配偶)、淫(與多眾生修雙身法)、妄(自謂我即是報身佛)、酒(喝酒當作吃甘露)。
宗喀巴還接著隱晦地說,還沒有正式修習雙身法樂空雙運的人,也可以多分地證得無分別定,所以即使是對於《廣論》尚未修習完成的人,也有可能極多分地去修習雙身法中的「無分別定」。
也就是說,宗喀巴的二本《廣論》,所鋪設的一切修行法門,全部都是為了修習男女雙身法為目的。
《廣論》的止觀品到了後面,宗喀巴乾脆直接挑明了說:「要緣自身為天色身、緣骨鎖、緣骨杖(即是修習生起次第第一灌頂「天瑜伽」),要緣於修風息、緣於風息生起細相、緣於明點、緣於明點融化光(即是修習圓滿次第二秘密灌頂),還要緣於喜樂(即是緣於圓滿次第第三智慧灌頂男女雙身修法)。」這是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白紙黑字以隱語指示應修雙身法,何止於司馬昭之心!
也因此,多年以來,《廣論》研習班一直都沒有傳授廣論書中最後一個部分──止觀實修法門;所以信徒僅限於三士道理論上的研習。雖然日常法師生前數次說要傳授這個部分,但最後總是不了了之。
所以,宗喀巴才會說:學習《廣論》的人,未來必會學習密宗道無疑!
另外,《廣論》中要建立學員對於「性空唯名」的堅信不移,這樣才能深信男女性交中的喜樂與空性無二無別!
然而這樣的空性見,只以眾「緣」而生萬法;卻不知藉緣能生萬法的「因」在何處;不但是違背了 佛在初轉法輪的阿含諸經中所說的「名色之外有入胎識本識」,也違背了二轉法輪大般若經中「(諸法)從本際來」,更直接的違背了三轉法輪中,佛說真如如來藏才是第一義諦。
光是藏傳佛教中,其他的宗派祖師,就已經不能贊同《廣論》的「性空唯名」了,例如紅教近代的大祖師蔣揚米旁(不敗尊者),在《如來藏大綱獅吼論》中責備、用「下劣」這個詞來形容宗喀巴的性空唯名思相; 白教的第八世噶瑪巴米覺多傑,強烈地批評「性空唯名」是「小分空」(只有一小部分的空),把這種空見叫作非真實存在的虛法「托體(substratum)」,現在的廣定大司徒仁波切,說性空唯名的思想是「不堪任宗教精進的基礎」(是一種無意義的哲學思想而已);花教中的大學者索南辛給(福德獅子),措詞嚴厲地批評《廣論》的空性見是「斷滅見」,認為這種見解根本是「被魔所迷」的見解。
這些三大派的祖師,雖然並未實證佛所說的第八識真如,尚且都能看出:宗喀巴的性空唯名即是相同於外道的斷見、兔無角的戲論見。
假使藏傳佛教這樣的成佛法門可以算數,那麼日本許多拍攝A片的男優與女優們,他們都能夠遍身快樂,也知道那快樂是空無形色的「空」,那就應該都成為藏傳佛教的「報身佛」了。然而這算是那門子的「佛」?因為這與釋迦牟尼佛所教示的佛陀境界完全無關。
在台《廣論》隨學者,對《廣論》修學次第,涉入尚未很深,又未研討奢摩他與毗缽奢那二章,又未入金剛乘修學雙身法,還不構成如阿闍世王所犯之重罪;但是起修《廣論》時惡業種子已經被種下心田中,此邪法現在不修,將來緣熟一定會依其中「止觀雙運」的教導而修。應趁現在即將進入藏傳佛教密宗之前,如同末學一樣尋覓真善知識,天天作懺悔等事,直到好相出現,並修學明心見性之法,免除地獄業,這才是正途。】(《廣論之平議》徐正雄 居士著)
學界公評:
「精研佛教歷史的前台大哲學系教授楊惠南說,早期瑜伽修行法在印度確是一種宗教行為,目前有部分藏傳佛教支派吸納了印度教的做法,將所謂性交修行也納入,這與釋迦佛所強調的傳統佛教精義確有極大出入,正覺的提醒及批判並不意外。」(2010.12.15 《自由時報》)楊教授精研佛法數十年,洞燭藏傳佛教佛教的本質,令人讚歎。 除此之外,我們更看到了諸多善良的鄉親長輩,由於不知內情而競相夤緣喇嘛們,以求消災祈福;乃至貴為總統、市長者也不例外,莫不如是攀緣達賴喇嘛,都不知道達賴的真面目,使人不禁要問喇嘛們:「自己造惡業,還能幫人消業嗎?」最後請有智慧的讀者評一下理:知道所有內情的我們,該不該出來講明白、說清楚?我們該不該救護大家避免三度被害?
保 護 了 台 灣 善 良 的 女 性
就能免除台灣男人被喇嘛暗中戴上綠帽子
凡是想要修學佛法的人,請遠離與佛法全面背道而馳的藏傳佛教;凡是不想被喇嘛假借佛法名義性侵的台灣女性,請遠離藏傳佛教;凡是不想被喇嘛們暗中戴上綠帽子的台灣男人,請勸導您的愛妻與愛女遠離藏傳佛教
台灣宗教類的性侵女性事件,以喇嘛教為最大宗;民間的道教神壇性侵事件,也是以喇嘛教的雙身法作為教義基礎而對女信徒實行性侵,所以喇嘛教是台灣性侵事件的主要根源。我們還有更多喇嘛性侵台灣女信徒事件等資料,以及藏傳佛教四大派祖師所傳授有關男女性交雙修的證據,都具足印在我們的出版品中,歡迎函洽本會索取相關資料。
--------------------------------------------------------------------------------------------
註:正覺教育基金會從事社會教育及宗教文化的教育,本會電話只有在夜間上課時才會有人接聽,白天請勿來電。索取具體的相關資訊,請來函本會免費索取:103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67號10樓。本會不向任何人勸募錢財,請拒絕任何人以本會名義所作的勸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