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真心新聞網:為什麼雙身法不是佛法系列報導之五 修雙身法是邪見邪修行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藏傳佛教密宗的基本教義乃「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意思是說,藏傳佛教密宗所有喇嘛的修行途徑,必須透過男女雙身性交而且獲得快樂才能成就;換句話說,藏傳佛教密宗成佛的唯一途徑,就是精進修行「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
雙身法」顧名思義就是男女兩個人用身體互為工具來修行,但男女雙方不是在討論佛法上的法義,而是用人類身上最敏感的部位,去執行不堪為人所知的祕密性交的最原始行為;如果修行是以男女性器官為主角,讀者們仔細想一想,就能夠檢驗出這種法門的真與假。換句話說,雙方除了「淫樂觸覺」那一段「短暫的歡樂時光」的感覺以外,其他則是一無所獲,無法對佛法的實證有一絲一毫的關聯。如果說「淫樂觸覺」,就是喇嘛口中所說的「即身成佛」,那未免也太詭異、太不合理了,為什麼上了床「一絲不掛」之時,才有可能成佛,下了床以後喇嘛還是凡夫喇嘛?妳還是凡夫的妳?又如果妳和喇嘛上師合修過一段時間以後,都還沒有「成佛」,而喇嘛上師「另攀新枝」而看上更年輕更美麗的新對象,妳的感覺如何?而且,不論是妳或喇嘛的新對象,再過十年乃至三十年以後,當年的「明妃」已經「人老珠黃」,再也沒有喇嘛願意與妳或那個新對象合修雙身法了;那時沒有了合修雙身法的對象,也只有珠淚暗彈,「即身成佛」無望矣!這也證明雙身法根本就與佛法無關。
佛法的修學有其次第,首先是虔信三寶,才會歸依三寶;對於為善升天,為惡下墮的因果完全信受以後,就可以修學「離欲」的解脫,進而修學離於我見而證聲聞初果的解脫道,乃至修學菩薩的外門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在外門修學菩薩六度一段時間以後,若有機緣得遇真正的善知識,得以「開悟」明心證得金剛心如來藏,了知佛法的真實義,開始進入內門修菩薩六度,才能次第成就佛道。所以佛法的修學是以智慧為先導,成就佛道是以開悟明心為根本因,最後才能成就佛果,雙身法的修練卻與佛法的修行完全無關。
如果是藏傳假佛教密宗佛法修學,只強調男女的性接觸和性高潮,將意識心領受觸樂境界的了知性,說為「即身成佛」,這是完全不知不解佛法而妄說佛法;因為世俗的「牛郎」和「援交女」所從事的,就是性接觸,但這些人比較誠實,不會騙人說這種「性服務」是佛法修行,因為來找「牛郎」和「援交女」的人,無非就是在尋求「性的發洩」而已。然而喇嘛雙修的行為,與「午夜牛郎」和「援交女」並無不同,但喇嘛們卻以佛法的「修行」作為障眼法,來矇騙前來學習佛法的「善良人」,妄言這種床笫間的性愛藝術能夠使人「即身成佛」,並廣收供養;兩相比較之下,喇嘛們就陰險多了,也是嚴重不誠實的行為;而且同樣是從事「性」的事業,喇嘛們要求的「供養」收費就高出甚多,真正是歛財的行為。
最後張董事長表示,佛法的修學要靠多聞熏習,最重要是實證三乘菩提;若能值遇真實善知識,則能實證法界的真實相,進入佛法大海中修學真實的佛法,遨遊於法性大海之中;但「開悟明心」實證法界的真實相,也才只是剛入大乘佛法之內門而已,並非是「開悟成佛」。藏傳佛教密宗喇嘛上師的佛法知見闕如,莫說佛法中的開悟明心,連二乘菩提的見道斷我見智慧都無法證得;而其基本教義又是「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故而「男女雙修」是他們必須要走的唯一途徑,女性走上「佛母」、「明妃」這條路,短暫歡樂時光的背後,大部分是悲慘收場;「即身成佛」則是千年謊言,更是荒誕不經之事;受騙事小,得「性病」再傳染給丈夫的陰影也還是小事,失去貞操與名節而難免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才是一輩子揮之不去的夢魘。(採訪組報導)20120105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回應「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達瓦才仁先生於自由亞洲電台訪問中的不實言辭

正覺教育基金會長期揭發藏傳佛教淫穢邪教本質的行動,近來漸漸引發了迴響,得到許多民眾的肯定。由美國半官方支持成立的自由亞洲電台針對這個議題,訪問了正覺教育基金會張公僕董事長(訪問當時張董事長時任執行長)與余正偉老師,並請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回應正覺教育基金會的質疑;由於該報導的篇幅有限,對於達瓦才仁與事實不符的說詞,張公僕董事長特別說明如下:
達瓦才仁首先質疑正覺教育基金會評論藏傳佛教的資格,他認為不懂藏文又沒修過藏密的人,是沒資格評論藏密的;但事實上正覺的成員中不乏懂藏文又學過藏密的人,他們都是認清藏傳佛教的淫穢邪教本質後,捨棄了藏傳佛教
撇開以上不說,首先,不懂藏文就無法認識藏傳佛教嗎?藏傳佛教為了要在台灣弘揚他們的教法,不斷大量的翻譯藏密的書籍,這些書籍都是藏密的法王、仁波切所寫的,並且由他們最信任的台灣弟子所翻譯的,難道這些翻譯本都是錯誤的嗎?如果是錯誤的,那麼達瓦才仁先生應該本著負責的態度,發動藏密各大教派將他們在台灣發行的書籍全部回收;不然任由這些錯誤的書籍在台灣流通斷人法身慧命,這可是非常嚴重的惡業;達瓦才仁先生既然自認是佛教徒,應該非常清楚這個因果律中的嚴重性。反之,如果這些書的中譯與英譯沒有問題,那就是包括達賴喇嘛在內的原作者都有問題了哦? 再說,中國自古自今,藏傳佛教密意弘傳的著作所在多有,諸密續書籍公開發行者難可勝數,早已全無秘密可言,達瓦才仁先生卻昧於事實,將問題誤導成「不懂藏文就不能評論藏密」,豈非是欲蓋彌彰之言?
其次,達瓦才仁先生說:【它所以叫密宗是因為它有密意,這個密意只有上師才能跟你解釋】,這也就是他認為需要深入修學藏密,才能夠評論藏密的原因了。然而我們在訪問中所舉的《西藏佛教的修行道》這本書,裏面十四世達賴喇嘛是這麼說的:【行者在到達某一個境界時,就要尋找一位異性的同修,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在這些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比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達瓦所說的密意,不過就是樂空雙運;只是喇嘛們藉女性的性器官求取最大的第四喜樂觸,把一心領受樂的覺知心空無形色,把樂觸空無形色誤認為佛法中說的空性,然後說這樣就是成就佛果了;藏傳佛教的不傳之密只是如此而已,何密之有?達瓦才仁還故作神祕說有上師獨傳的密意,想要繼續混淆視聽、籠罩世人。達賴喇嘛書中這麼淺顯直白的描述男女雙修,任何人都不可能會錯解他的意思;更何況男女雙修這種違背佛陀的教法、違反世間道德與法律的邪法,難道非得自己實修過才知道它是錯的嗎?就好像毒藥難道非得自己嚐過後毒發身亡,才知道毒藥是不能吃的嗎?
另外,達瓦才仁先生談到說:【所以說一些僧人,他即使知道一些教義,他也不能完全講,它屬於一種戒律的一部分……它所以叫密宗是因為它有密意,這個密意只有上師才能跟你解釋。】這就是因為藏傳佛教以男女雙修為核心教義,然而這很明顯地違背佛陀的教法、違反世間道德與法律,但完全符合邪教的本質;所以才必須用三昧耶戒來約束信徒,恐嚇他們如果洩密就要下金剛地獄;並且想用口傳而不落實於文字的做法,隱瞞藏傳佛教男女雙修法的秘密。達瓦才仁先生自己也說:【因為密宗它規定有些問題、有些言論,不是現在的一些世俗的觀念能夠接受啊!或者是各種原因它是不允許講】,這其實只是回避承認藏傳佛教是否以男女雙修作為根本教義的難題。佛法是清淨的,對眾生而言只有欣羨、仰望而求之不得,又怎麼會讓眾生覺得無恥下流而必須對眾生保密呢?釋迦牟尼佛的教法,無保留地結集為三藏典籍,即使是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與丹珠爾,各派密續典籍亦是明白梓行,如今達瓦才仁先生的說法,是否在變相承認藏傳佛教確實有不能公開於社會的男女雙修法?
達瓦才仁先生為了混淆視聽,接著舉了一個與空行母「結合」的例子,最後做了個結論說:【它一方面談到跟智女結合,一方面又談到精液的循環,類似這些,所以很多人喳喳喳聯想成為是一種類似性行為的,但是我們沒有人知道它是什麼,在這裏,達瓦才仁公開承認自己是「我們沒有人知道它是什麼」,既然如此,達瓦才仁針對自己所不知者,又有何立場可為藏傳佛教辯解別人提出的非難?
為了讓達瓦才仁先生心服口服,我們再舉達賴喇嘛,也就是達瓦才仁工作的基金會主人達賴喇嘛另一本書的說法,在《達賴喇嘛在哈佛》中達賴喇嘛說:【由於我們肉體的本質使然,意識層次的這些改變才會發生。而其中最強烈的、行者可加以運用的意識,是發生在行房之時。因此,雙修是密乘道上的一個法門。】達賴喇嘛直接說出在「行房」中修行,還說「雙修是密乘道上的一個法門」,這樣還不夠清楚嗎?看來藏傳佛教的男女雙修法門,只要瞭解藏傳佛教的人都知道,是只有達瓦才仁先生一個人不知道?還是達瓦才仁先生根本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呢?
為了替自己破綻百出的說法圓謊,達瓦才仁先生提出了雙修法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必須證量非常高,高到近幾百年來都沒人有資格修;其次藏傳佛教中受戒的僧人不能修,因為他們不允許與女性有任何接觸。首先由這兩個條件的建立,就能發現達瓦才仁是不誠實的,因為前面他才說不知道與智女的結合是什麼,現在又說受戒的僧人是不能與女性接觸,所以不能修這個法;這表示達瓦才仁明顯知道這個接觸是男女身體上的接觸,所以才不允許受戒的僧人有這個接觸;與異性身體接觸的目的可想而知,樂空雙運的實修,除了性交外沒有別的;達瓦才仁竟昧著良心謊稱不知與智女的結合是什麼,可知達瓦才仁是一個前後自我矛盾,而且很不誠實的人。
再來我們看看達瓦才仁說的兩個條件是否符合事實,首先他說:【第一、它是一個可能,幾百年都沒有人可以修的,它的檔次,那個程度非常高的,】達瓦才仁先生說幾百年來都沒人有資格修這個法了。但事實上藏傳佛教從來不缺「程度非常高的」活佛,譬如說班禪宣稱是阿彌陀佛的化身,達賴宣稱是觀世音菩薩的化身,假設藏傳佛教沒有向信徒說謊,他們應該已經到達究竟圓滿的地步了,怎麼會沒資格修這個法呢?而前陣子爆出性醜聞的寧瑪派的貝瑪堪布仁波切,及薩迦派認證的聖輪法師,都是已經位居轉世活佛、都正式坐床,而且已經是合格的金剛上師,可以傳授無上瑜伽法,他們二個活佛不就是實修雙身法的例子嗎?達瓦竟然說「幾百年都沒有人可以修的」,是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所以不管從理論上或現實上,不論從教義或實修上,藏密的男女雙修法都是現在進行式;達瓦才仁所說的都不符合事實,他說的話只是為了為藏傳佛教圓謊遮羞罷了。
其次說到受戒的僧侶不能修這個法,這又證明了達瓦才仁的不誠實,因為藏傳佛教的戒律規定他們的僧人必須修雙身法。真正佛教的戒律確實不允許雙修,但是藏傳佛教自創了三昧耶戒,規定藏傳佛教的僧人必須雙修;並將自設的三昧耶戒放在最高的位置,當接受上師無上瑜伽灌頂時,即接受了三昧耶戒,修學藏密的人皆以三昧耶戒為根本、為主要的依歸,正統佛教戒律若與三昧耶戒若有衝突,則以密宗自己的三昧耶戒為準。然而三昧耶戒恰是以雙修法為重心而施設的戒律,以十四根本墮為例,第一條「金剛持云諸成就,隨阿闍黎行出生,由是於彼輕蔑者,說為根本第一墮」,與第二條「從善逝語違越者,說為根本第二墮」,這就是要求信徒要視師如佛,對於上師一切的教法與言行,都不能有絲毫懷疑必須全部接受,這是先為將來實修雙身法埋下伏筆,當上師要求要修雙身法時就不能拒絕。其次第五條「斷正法菩提心,說為根本第五墮」,這主要是在講行雙身法時不能漏失白菩提,亦即是喇嘛與女信徒合體雙修時不能洩精,否則即是犯此根本墮罪。另外第七條「於未成熟諸有情,宣說密法說為第七墮」,這即是藏傳佛教雙身法的保密條款,不准許信徒洩露雙修的秘密,否則即是犯此根本墮罪。第十四條「毀謗婦女慧自性,說為根本第十四墮」,這是說由於與女性修雙身法能令喇嘛生起閨房藝術遍身大樂的「智慧」,故稱雙修對象為智慧女,又能令喇嘛即身成就密宗佛,故稱為佛母、明妃;若是誹謗女性的這種慧自性,即是否定無上瑜伽男女雙修之法,也就犯此根本墮罪。
由於藏傳佛教三昧耶戒的緣故,即使是號稱持戒最清淨的格魯派,也是倡導雙身法的,他們所謂的持戒清淨就是依三昧耶戒精進修行雙身法。譬如黃教祖師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說:【捨去具相明妃,以他方便不能速疾成佛。】達賴喇嘛在《喜樂與空無》一書中也說:【秘密集會檀陀羅裡,有關與明妃和合的章節中,說若與實體明妃行樂空雙運,才會成就真正的身曼荼羅修行,如果僅與觀想中的明妃行樂空雙運,則其成就不大。】,這都是認為必須與實體明妃實修雙身法才能成就的證據,所以藏傳佛教的戒律不僅不能禁止雙身法,反而是在鼓勵雙身法;達瓦才仁明知他的說法不符合事實,卻昧著良心顛倒黑白,不是一個誠實的人。
達瓦才仁先生應該也發現自己所提出的理由,根本不足以說服人,於是又將其他的宗教一起拖下水,企圖模糊焦點轉移話題,他說:【一些喇嘛會跟一些女的有這些關係,那個當然我們可以看到所有的宗教,都會有這樣的一些行為。】然而關鍵在於,其他宗教的教義並沒有雙身法,也不認為在性行為中可以成佛或成為上帝,他們發生的性醜聞都是個人行為,純屬個案;但是藏傳佛教喇嘛們常常發生的性醜聞並不是個人行為,非屬個案,而是因為藏傳佛教的教義就是要修雙身法,並以此為即身成佛之道。無上瑜伽的男女雙修之法正是藏傳佛教的核心教義,依照藏傳佛教的修行次第: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事部、行部、瑜伽部,都是為了最後無上瑜伽部的雙身法而作準備;到最後階段都必須修雙身法,也就是說藏傳佛教的信徒從一入門就在為實修雙身法作準備,這不能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藏傳佛教教義的問題。達瓦才仁先生明知道其他宗教是依循嚴格的道德標準,教義中不但沒有所謂的雙身法,也是反對不合乎道德規範的邪淫行為;反觀藏傳佛教則為本身教義就是要男女雙修,這兩種狀況完全不能相提並論,達瓦才仁不該將其他宗教一起拉下水,讓其他宗教蒙上不白之冤。
正是由於這樣的差異,是故正覺教育基金會從來不曾針對其他宗教的性醜聞事件發表評論;因為我們瞭解那些純粹是少數信徒的個人行為,純屬個案,而且他們也不會污陷佛教而說雙身法佛教的教義。除非其他宗教假冒為佛教,或者並非天主教而欺騙世人說是天主教,並且把天主教的教義演變後,主張必須修練違背善良風俗、妨害信徒家庭的雙身法可以成為上帝;基於社會正義,我們才會加以評論。除此以外,我們一向尊重任何宗教的傳教活動,因為這樣才是憲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仿冒任何宗教而欺騙社會,想要取代原有的宗教,並且妨害善良風俗的邪教,我們才會加以評論。
最後達瓦才仁又再使出無根毀謗的惡行,抹紅正覺教育基金會是中共派來台灣搞破壞的,將一個單純保護台灣婦女不受喇嘛性侵的公益活動政治化,企圖利用政治力量打擊正覺教育基金會,這部分我們在專訪中已經表明,基金會的每筆捐款來源清清楚楚,每年都經過政府主管機關的查核無誤,多次得到台灣政府的褒揚;達瓦才仁先生提不出證據來揭發正覺,卻使用這種猜測、影射的卑劣手段加以無根毀謗,足見其人的人品與言行的可信度!
事實上,正覺的出版物在大陸也是被打壓的對象,正覺跟大陸官方毫無關係,更別說受到中共的資助;況且達瓦才仁的說法缺乏邏輯,如果像他說的正覺是中共的第五縱隊,那麼評論的對象也不應該是藏傳佛教雙身法,而應該針對台灣的政治事件,因為破斥藏密雙身法達不到任何的政治目的。
綜觀達瓦才仁的說詞,完全不能正面回應正覺教育基金會對其邪教教義的質疑,只能用連篇的不誠實言語,顧左右而言他,企圖模糊焦點、逃避問題,將一個單純的公益活動抹黑為政治陰謀;達瓦才仁如此作為,連佛教中最基本的不妄語都做不到;彼人身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代表人,這也證明了所謂的藏傳佛教的弘傳,就是利用無數的謊言包裝起來的;當這些謊言不斷重覆一千多年,天下不明究裏的人最後也就視為理所當然了;這也讓正覺教育基金會深感任重道遠,未來必須更努力揭發藏傳佛教淫穢的邪教本質。(採訪組報導)20120103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為什麼雙身法不是佛法系列報導之四 服食甘露無法解脫

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藏傳佛教密宗中,舉凡修學過「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喇嘛,都有服食「甘露」的經驗;這是喇嘛們平日習以為常的工作之一,特別是藏傳佛教密宗的弟子,在接受第三「智慧灌頂」的階段,必須服食「甘露」,然後才能在上師的指導下,與喇嘛一起真槍實彈的修學「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
佛教中說的世間「甘露」,是指欲界天人的食物,那只是欲界天人每天日常受用的飲食福報,本來不值得大驚小怪;但藏傳佛教密宗卻拿來大作文章,說他們吃了甘露,能增長佛法證量,而且「不用修行即可成佛」;縱使他們修行種種儀軌而真的求到了欲界天人賜給的甘露,其實都與佛法的修行無關;然而更荒謬的是,藏傳佛教說的甘露又不是指欲界天人受用的那種甘露,與欲界天的飲食甘露其實風馬牛不相干。
藏傳佛教密宗的甘露是指「五甘露」(尿、屎、骨髓、性交後的男精、女血),或者用五甘露當作原料,加上草藥就揉成了「甘露丸」;所有的上師、仁波切、法王、活佛以及達賴喇嘛都服食過這些「上品甘味」,歷史上這麼多的喇嘛服食「五甘露」後,在佛法上的證量也未見有什麼長進,連斷我見而證聲聞初果都做不到,只是多增加了一張「無上瑜伽」的畢業證書,自以為可以隨心所欲的「淫人妻女」而不會有違犯佛戒的問題發生,如此而已。
佛教中真正的「甘露」,是指解脫道菩提的兩大「甘露法門」,主要是在談實證法界實相智慧的菩提,以及解脫三界生死的二乘菩提解脫道。解脫道是說小乘(或曰二乘:聲聞乘、緣覺乘)的解脫三界,永出輪迴生死苦的修行法門;而佛菩提道是菩薩所應修學的親證法界實相智慧的法門,也含攝了二乘聖人所修的解脫道,不但自己有能力解脫生死,也在未來的無量世中,努力攝受眾生和自己一樣解脫生死,然後發願在生死之中不斷地同樣幫助眾生解脫生死,心中卻永遠都無疲倦。故而佛教所說的「甘露」乃屬智慧的「甘露法門」,是以三乘菩提道的智慧教導眾生,出離三界輪迴苦乃至成就佛道;藏傳佛教密宗的「甘露」是用吃的,而且是吃這些以喇嘛的屎尿淫液製成令人噁心的東西。
服食藏傳佛教密宗「五甘露」這種東西,真的能增長佛法證量嗎?喇嘛們全都「心知肚明」!只是彼此「心照不宣」而已。五甘露其實是好食血污的羅剎夜叉的食物,喇嘛們被這些厲鬼暗中纏身迷惑而不自知;對喇嘛而言,最重要的一點是,在最後的「密灌頂」時,服食「男精(喇嘛上師的淫液)和女血(明妃的淫液)」的混合液以後,可以得到上師的恩賜,獲得一個明妃玩玩,也算是吃這種噁心東西的代價吧!
「甘露」乃是欲界天人的日常食物,在色界天中禪悅為食,就棄捨而不再吃甘露了,所以甘露不是遍三界九地的真實法;縱使天天吃得到甘露,也還只是天人,還在六道輪迴中。如果想要在佛法上有所增益,增長佛法上的證量,那就必須聽聞佛法三乘菩提之道,努力斷除意識及識陰我見,也努力參究法界的真實相,這才是於佛法長進的正確途徑。若如藏傳佛教密宗一般,謊言服食「甘露」能增長佛法證量,那是自欺欺人;更何況他們所服食的,是令人作噁的極髒東西,根本不是天人們吃的清淨甘露。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自己認為不衛生,又很噁心的東西,應該制止他人服用才對;難道說,那些喇嘛上師認為「五甘露」很美味,所以「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而將這種「密灌頂」必須服食「男精、女血」混合液的「甘露」,一代傳一代變成藏傳佛教密宗的「傳統」?(採訪組報導)20120101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

為什麼雙身法不是佛法系列報導之三 樂空雙運性高潮是極粗重的世間法(轉貼)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藏傳佛教密宗「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號稱能夠使人「即身成佛」,仔細研究,原來是喇嘛與女信徒雙方同時達到行淫時的「性高潮」;這是「喇嘛教」從元、明、清以來的一貫伎倆,《元史》上明白記載著,有無數的漢人婦女遭受到喇嘛們的強制性侵害,但喇嘛們獲得元朝皇帝支持而可以公然強姦婦女,全都無罪;而現在所謂「藏傳佛教密宗」,本質上就是歷史上的「喇嘛教」,他們故意提出「藏傳佛教」的名稱來混淆視聽,欺騙佛教信徒。
藏傳佛教密宗最引以為傲的就是「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將這種從印度教竊取過來的男女行淫的觸樂境界,說為至高無上,甚至高於釋迦牟尼佛所教授的大乘法與小乘法。然而藏傳佛教密宗的基本教義就是「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從初入門的結緣灌頂到最後的四級灌頂,下至生起次第的中脈明點觀想,氣功、拙火、盤腿跳躍的修鍊,都圍繞著男女雙身法為核心;乃至最後「即身成佛」的佛果,也是在男女性交中成就!
難道修學佛法會是亂搞男女關係而獲得的?「即身成佛」就只是「性高潮」?可見「喇嘛教」根本不是佛教,只是因為喇嘛的祖師們心裡非常清楚,如果不攀緣佛教沾親帶故,喇嘛們的名聞利養就沒有著落,無法從人數最多的佛教徒來獲得名聞利養;而且佛教徒若不將喇嘛們誤認為是「佛教」,那麼喇嘛們要到哪裡去找女信徒充當「佛母」、「明妃」來雙修
佛教中所說的「金剛」,是指《金剛經》上所說的「金剛心」。此第八識如來藏「金剛心」是無始劫以來,就已經存在不滅,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可以毀壞祂,故說為「金剛心」,說為「不生不滅」;祂「空無形相」卻有真實的體性,能藉緣出生三界一切法,故說為「真實空性」,不是藏傳佛教密宗以意識的空無形色而說為空性。祂是「八識心王」的第八識,有其「識性」,然而此「識性」不了別六塵所以不知三界一切法,但卻了知一切眾生的心行,故說為「清淨心」。祂是本來就存在,將來也不會消滅,二乘的聲聞、緣覺菩提聖人解脫三界輪迴生死苦要靠祂,菩薩們三大無量數劫成就佛道也靠祂,所以統稱為「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修學佛法就是要先證得這個「金剛不壞心」,再深入了知這個「金剛心」的種種自性,然後再深入了知其所含藏的所有「種子」(功能差別),當福德與智慧圓滿之時,就是成佛之時。依這個金剛心而修行成佛之道,才是真正永不毀壞的「金剛乘」;藏傳佛教密宗所修的即身「成佛」之法,全都落在有生必滅的色陰與識陰之內,都是生滅法,沒有資格自稱為「金剛乘」。
藏傳佛教密宗以男女性器官作為修行法門,最多就是達到性的高潮,滿足性的需求而已;所有修過「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的大小喇嘛,當他們在性滿足過後,只是感受到行淫的樂觸感覺,每一個人心裏都知道自己還沒有成佛。只是恐怕失去名聞與利養,每一個人嘴裡都不敢承認。
藏傳佛教密宗喇嘛,每天都在期待「即身成佛」的時刻,要求自己即使是在睡夢中也不能離開雙修的念頭與夢幻不實的快樂;這種揮之不去的淫念、淫行,與佛教中出家人離欲的清淨行止,根本就是南轅北轍的兩碼事。如果將雙身法說是「成佛」的修行法門,那是惡意的誤導佛教徒,也是惡意栽贓給佛教原本清淨的出家人的不良行為;剃了光頭、受了出家戒,還要走回世間人的淫行邪路,不但想要每天淫亂女信徒、破壞信徒的家庭,甚至野心擴大而要像畜生一樣的輪座雜交,並高調的說是佛法的修行,這也是「喇嘛教」欺騙佛教徒的一貫作風(採訪組報導)20111228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戳破達賴基金會發言人的連篇謊言

由於藏傳佛教教義的邪僻和行門的偏差,全面悖棄佛教不許僧人行淫的戒律,規定喇嘛必須依自設的三昧耶戒每天要找女信徒合修雙身法,才算是藏傳佛教持戒清淨藏傳佛教喇嘛為了要符合藏傳假佛教不同於正統佛教對於持戒清淨的定義,於是每天要尋找女信徒合修雙身法,總是連年不斷的在台灣爆出性侵女信徒的刑案醜聞,然而藏傳佛教在台的主事單位,對此持戒清淨的定義,從來都只是閃躲規避,沒有給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和適當的說法,頗令台灣民眾不以為然。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先生表示,揆諸以往同類事件頻頻發生之時,藏傳佛教的傳聲筒,所謂「官方機構發言人」,都只會做類似「官方發言」的推諉,而他們的「發言」,也都只是一串虛花的說詞;因此所謂「官方發言」都只能說是一場「關謊花言」,只是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和問難所做的虛與委蛇而已,總是實問虛答、顧左右而言他、謊話連篇,並藉機模糊議題轉移焦點,完全沒有言論的公信力。
董事長舉例,蘋果日報報導:2006年7 月14日,台北市議員林奕華陪同一名女尼及多名民眾出面,指控來自中國西康的「佐欽林喇仁波切以弘法名義,八年來藉修建寺廟或放生名義斂財上億元,還性侵害數十名女信徒,並藉「雙修」之名在佛像面前公然猥褻,甚至想更進一步動作。還強迫女信眾吞食其精液,說是有助修行的「白菩提」。女尼並說,事後林喇與其在南部合作弘法的高雄佐欽顯密佛學會執事林美利聯手恐嚇她:「上師法力無邊,可以致妳於死。」威脅她不准說出內情。
飽受百般煎熬的女尼,將遭遇告訴台北道場前會長柯普薰,兩人四處探詢,發現多年來被林喇性侵的女信徒多達數十人,其中包括前中研院研究員夫人、外交武官夫人在內;林喇還以修築寺廟、興建閉關中心、安置佛像、點消災燈、以每頭八百元供養西康放生羊等名義,南北詐騙達上億元。事情爆發後,當時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才嘉表示,他「未聽過」林喇仁波切名號,但出家人本來就該遵守「不淫邪」,如果信眾指控屬實,絕非真正出家人所為。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2750338/IssueID/20060715
董事長指出,才嘉所說的:「如果信眾指控屬實,絕非真正出家人所為。」只是順著社會大眾的質疑和憤怒,把佛教戒律的常識避重就輕的陳述了一遍,這豈不是虛花一招閃身而過,何曾真的指責了林喇仁波切的罪行?更何況林喇仁波切藏傳佛教有淵源自其父母的傳承,自小在西康佐欽寺出家,遍學其法後被佐欽仁波切認定為上一代林喇活佛轉世,同時舉行了坐床典禮,並擔任佐欽寺堪布(住持)多年。因此林喇在藏傳佛教不是籍籍無名之輩,怎麼可能如才嘉所言「未聽過」?這分明是為了互相遮護而故作閃躲。
董事長指出,在正統佛教中,「誑語」也是妄語的一種,才嘉作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發言人,卻敢公然說謊,足見藏傳佛教自有其自設的外道戒律做依止,心中其實並不以違犯佛戒為意,顯示藏傳佛教的本質並非佛教,卻欺騙世人說他們是佛教
又如2007年4月中旬壹週刊踢爆,自稱是達賴認證的活佛,在台灣傳法的敦都仁波切,以「雙修」為名不止對女信徒性侵未遂,甚至還亂搞男女關係,有多名女子受害。受害者之一小慧(化名)就表示,敦都曾說女弟子跟他雙修是「必經的過程」;這不但是藏傳佛教的密續經論中的教義明白規定的,在現代全球弘傳中的藏傳佛教「弘法」現狀中也是一項事實;但她不依,於是就被趕出了道場。而據報導,當年敦都仁波切在此之前還在台灣兩所大學任教。當時才嘉同樣以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發言說謊:雙修是智慧、善巧或德慧雙修,並非男女雙修」、「嚴厲譴責以密宗之名,進行騙財騙色等不道德、不入法行為,選擇上師修行時要多觀察小心」。明知自己的教義規定喇嘛們必須每天與女信徒雙修,卻還公然說謊。http://jackiexie.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_03.html
董事長指出,作為達賴喇嘛在台灣的「官方」代表,發言卻不與達賴同步,真不知他能如何適任這樣的職務?達賴喇嘛在他的著作《達賴生死書》中說:「具有堅定慈悲及智慧的修行者,可以在修行之道上運用性交,以性交做為強大意識專注的方法,然後顯現出本有的澄明心。目的是要實證及延長心的更深刻層面,然後用此力量加強對空性的了悟。」敘述詳盡語意明確,無須再做支吾的旁解。可是才嘉卻說:雙修是智慧、善巧或德慧雙修,並非男女雙修。董事長表示,這當然不是才嘉對達賴的著作沒有熟讀,或是不知藏傳佛教的真正底細,而是當喇嘛們「實修雙身法」的惡作曝光,干犯社會法令並激怒大眾時,不得不做的掩飾說法,對此,董事長要挺身代表社會大眾質疑:「難道藏傳假佛教(喇嘛教) 每次都要這樣說謊嗎?」
張董事長亦指出,才嘉說的:「嚴厲譴責以密宗之名,進行騙財騙色等不道德、不入法行為。」這又是聲東擊西的障眼法,想要噴迷煙瞞天過海。因為噶陀派在台的「官網」所謂「中華敦都佛學會部落格」明載著西元1992年藏曆6月15日經由噶陀派傳承諸法王以及諸佛菩薩之旨意,於隆重坐床大典上,確認敦都活佛為《十地自在、敦都多傑尊者法王》之轉世靈童,並且授證特許「敦都仁波切」前往世界各地弘揚密法,「度化」有緣眾生。因此,董事長指出,敦都仁波切是身坐藏傳佛教「弘法者」之「實」,而非才嘉說的「以密宗之名」而已,這是無法抵賴規避的事實;藏傳佛教在台的官方發言人才嘉偏要詭辯「選擇上師修行時要多觀察小心」,意圖把責咎推給「不確定的對象」上師個人,和信徒的「不夠小心觀察」。董事長反問:這樣的「官方發言人」講的話,還可以被信任嗎?
隨後,在2008年3 月12日蘋果日報踢爆(真可謂無年無之),被譽為「美聲弘法典範」的活佛貝瑪千貝仁波切,竟在精舍與一名還有婚姻關係的前比丘尼通姦,當場被女方丈夫捉姦在床,送警究辦;喇嘛與女信徒雙修過程聲色俱備精彩之至,被女方丈夫抓姦的場面卻極難堪。對於這件真「活佛」姦淫前比丘尼的案件,當時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另一發言者「秘書長」索朗多吉表示:「若查證屬實,犯下姦淫色戒的活佛和比丘尼將不能再穿上袈裟,至於破戒的活佛還會受到什麼懲罰,則由當初替他認證的寺廟決定。」索朗多吉強調,部分宗教人士利用「雙修」名義發生性行為,「嚴格來說,藏傳佛教不管什麼教派,出家人都不能做出姦淫之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345311/IssueID/20080312
張董事長點出,這位秘書長同樣「技巧地」把該負的責任和事後處置的對象,轉移到一件衣物(所謂其「袈裟」)的穿脫上,就「事如春夢了無痕」了。而其推諉的說詞:「至於破戒的活佛還會受到什麼懲罰,則由當初替他認證的寺廟決定。」然而縱使該寺廟「真的」在形式上做了什麼「懲罰」,事實上對此地的受害者和社會大眾來說,也只是無從稽查追蹤的虛應故事而已,於事無補。更何況當年隔不了幾天(3 月21日),又有一位藏傳佛教的「放話窗口」宗薩欽哲仁波切,在蘋果日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從『喇嘛性醜聞』談起」的文章,對於貝瑪仁波切的破戒犯行,明表遺憾、暗作緩頰。他說:「眾所週知,佛教相當民主,負面行為的結果是由個人以業果的形式來承擔。沒有佛教法庭來討論這些事,也沒有所謂聽取證詞,讓有罪者受罰、無罪者獲償,或將被告送入監獄;這點是相當幸運。因為如果真有佛教法庭,它很容易墮落,我們就會面對一些最貪贓枉法、最不道德的佛教徒。當有錢的、關係良好的人躍上檯面,最純潔虔誠的修行者可能會被犧牲,就如同發生在每一個民主系統裡的情況,這反而會在佛教徒當中產生不和諧。」董事長表示,所謂「最純潔虔誠的修行者」就是每天都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欺騙女信徒為即身成佛的快速修行道的喇嘛們,說這話的宗薩欽哲本人其實正是他說的「最不道德的佛教徒」;並且,這些詭詞淡化了對犯戒作惡者後續的究責,還暗中把是非顛倒過來:對於作惡者完全不去責難、處理,而要求客觀的公平正義反而成了「墮落」「產生不和諧」,如此的發言,只是讓藏傳佛教性侵的喇嘛,躲在無法無天的「民主」中任逍遙。豈不是比說謊更令人寒心?http://tw.myblog.yahoo.com/jw!NvuvKfOBBRoAdbphYxSMGw--/article?mid=2239
董事長表示,最荒唐的是索朗多吉秘書長說的:「嚴格來說,藏傳佛教不管什麼教派,出家人都不能做出姦淫之事。」可是根據達賴喇嘛著作《慈悲的力量》第91~95頁<有關獨身>的說法是:「另外曼達拉至尊瑜珈修行裡,男女共修是必要條件……與此類似的是,完整的檀城修到及於正悟之境,只有在男女修道人相輔相成的修行才可達到,若是修道人為男性,他就需要一個刺激作為輔助,即從相反的性別而來,反之亦然。而達賴這些說法則是根據他最崇仰的宗喀巴教導而說的,也是藏傳佛教四大派共通的根本教義,也是所有喇嘛們都不許、不願否定的祕密教義,否則藏傳佛教就再也不能稱為密宗了;因此,藏傳佛教無論是哪個派別,除非他不修瑜伽也不求妄想的「證悟」,否則出家的所有喇嘛們自始自終都要每天「做出姦淫之事」的,否則就是違背密宗的三昧耶戒,就是持戒不清淨的出家人。董事長不禁要再次質疑:「難道藏傳假佛教(喇嘛教) 每次都要這樣說謊嗎?」
董事長提醒大眾,這樣的說謊模式,並不會因為藏傳佛教政教單位的人士更迭,更換新的發言人而有所改變。2011年春天,當正覺教育基金會針對要揭發藏傳佛教真相,發起「保護台灣婦女」運動,當時新任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接受中廣記者訪問而作回應時,依舊以藏傳佛教修行法門不會強調雙修,受戒僧人更是絕對不允許。」老調重彈,當然藏傳佛教發言人說謊的傳統,也就一貫性的交接下來了。http://www.tibet.org.tw/news_detail.php?news_id=1692
緊接著3 月2 日,警方日前董事「清樓專案」時,意外查獲外籍人士買春,而且買春的竟是尼泊爾籍的耐邁仁波切,而賣淫的則是一名年過四十的娼妓,警方偵訊後飭回。雖然這位耐邁仁波切自己事先脫下袈裟,變裝穿著牛仔褲行事,以避人耳目(可見穿或脫密宗的袈裟對他們並無不同意義)。資料顯示這位耐邁仁波切1973年出生於西康,為佐欽貝瑪格桑仁波切所認證,確定前世堪謙諾央仁波切-努謙彙杰益西蓮華生大士座下二十五位得道證果的大修行人之一的化身耐邁仁波切是西藏最重要的寺廟佐欽寺多年來栽培出來的首席大堪布(住持),並為佛學院第一名畢業,受學弟子近千人,耐邁仁波切甚至是紅教六大寺之一的「佐欽寺」〔 佐欽熙日森 (吉祥獅子)五明佛學院首席大堪布〕以及台灣佐欽佛學會導師。董事長表示,由於耐邁仁波切是直接被帶到分局作筆錄,事證確鑿,並且身分明確、資歷「顯赫」,以致原本高分貝對正覺教育基金會的指責大聲回嗆的藏傳佛教發言人,突然噤聲啞口不言,直到耐邁仁波切悄悄離境。這是因為事實勝於雄辯,謊言終究無可發揮的緣故。
今年2011年11月14日,藏傳佛教貢噶仁千多杰仁波切(即台中聖德禪寺住持聖輪喇嘛)被舉報宗教性侵一案,由於檢調搜證愈益明確,正進入司法偵訊程序。達賴喇嘛流亡政府的在台「官方」機構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被自由時報記者釘著追問,才又現身發言,卻仍然一本陳腔為此狡辯說:藏傳佛教絕不允許僧人與女性有雙修的行為,在台灣,有很多打著『藏傳佛教』或『密宗』名目者,在外招搖撞騙,像雙修、淫人妻這種就是騙術,卻讓藏傳佛教遭受很大傷害,若修行者對所修法門有疑義,可向基金會求證,是否為正統藏傳佛教的傳承者。」以此推諉,為藏傳佛教脫罪。 http://tw.news.yahoo.com/%E8%81%96%E8%BC%AA%E7%96%91%E6%90%9E%E9%9B%99%E4%BF%AE-%E5%86%8D%E7%88%86%E6%AF%94%E4%B8%98%E5%B0%BC%E6%B6%89%E5%AA%92%E5%90%88-203343076.html
張董事長破斥指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現任董事長達瓦才仁和前任董事長才嘉,以及彼「秘書長」索朗多吉一個鼻孔出氣,都是說:凡是犯戒性侵女性者是「打著『藏傳佛教』或『密宗』名目」並假雙修為藉口而從事。但是即使是達瓦才仁本人,也不能否定聖輪喇嘛是薩迦派哦巴支派法王祿頂堪仁波切親自授位傳法的「金剛阿闍黎」並親自認證賜名、舉辦坐床大典的「貢噶仁千多杰仁波切的事實,而這位又名聖輪的喇嘛,性侵女信徒也的確是事實,那麼達賴基金會這位「發言人」達瓦才仁還要規避、抵賴個什麼呢?
達瓦才仁辯稱:藏傳佛教絕不允許僧人與女性有雙修的行為」,可是他受託代言的主子達賴喇嘛在其著作《西藏佛教的修行道》中分明說道:「在無上瑜珈續中,即使是第一步的接受灌頂,都必須在男性和女性佛交抱的面前成辦。……此外,密續提到在圓滿次第的修行過程中,行者在到達某一個境界時,就要尋找一位異性同修,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在這些 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比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而達賴這個說法則是宗本於他自幼即被教導的雙修法門,教導達賴的喇嘛老師們則是宗本於祖師宗喀巴在《廣論》裡的教導,那麼究竟是達瓦才仁背叛藏傳佛教根本教義,也背叛達賴喇嘛的開示,自作主張胡亂發言呢?還是為特定嫌犯脫罪而一時口不擇言的誑語?董事長請藏傳佛教發言人,正式明白地告訴我們這個一向以誠信為普世價值的社會:「難道藏傳假佛教(喇嘛教)每次都要這樣說謊嗎?」
據自由亞洲電台的報導:「達瓦才仁說,正覺舉出的內容,都只是經典上的記載,但歷史上幾乎看不到有哪個人能修行到這種境地。更重要的,經典上也明白地規定,出家受戒的僧人絕對不能如此修行,這必定違背戒律。」然而藏傳佛教獨有的密續經典的三昧耶戒規定,喇嘛應該每天與明妃合修雙身法,否則即是犯戒,達瓦才仁卻顛倒說密宗「出家受戒的僧人絕對不能如此修行,這必定違背戒律」,豈不是公然說謊?此外,在台灣隨時隨地都存在的喇嘛誘姦或強行性侵女信徒的事件中,也顯示喇嘛教的教義規定要每天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樂空雙運,喇嘛們依「教」奉行,才會有幾乎每年都會爆發的喇嘛性侵事件被報導出來;未被報導出來的事件更多,都在被害女性為了保護家庭、幼子的考量下隱忍下來。而且,被報導出來的案例中顯示所有喇嘛們都沒有練成射精後吸回膀胱的能力,卻都常常在誘引或強行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然後強逼女信徒要喝下他們射出的精液,以免犯了密宗獨有的三昧耶戒。但這類喇嘛惡行等事件被報導出來時,達瓦才仁都不曾一言一語譴責犯案的喇嘛們,依舊一味謊稱那是假喇嘛所為;後來犯案的喇嘛被舉證是密宗裡正式認證的住持或法王時,就推說那只是個案。這回自由亞洲電台的報導中,達瓦才仁還公開說謊:「經典上也明白地規定,出家受戒的僧人絕對不能如此修行,這必定違背戒律」,公然違背了藏傳佛教戒律規定喇嘛必須每天與女人合修雙身法的事實,而這些事實已證明達賴基金會的歷任發言人,對於喇嘛們常常爆出來的性醜聞的回應,全是一派謊言。
達瓦才仁說:「若修行者對所修法門有疑義,可向基金會求證,是否為正統藏傳佛教的傳承者。」張董事長表示,台灣社會大眾雖然善良質樸,卻不是可以長久欺矇的傻子。大家已經在眼見、耳聞,及自身親歷的社會事件當中,早已多所求證,心知肚明,藏傳佛教喇嘛性侵女性信徒都有近似的模式:
首先,主角都是藏傳佛教公開認證,甚至名稱普聞有頭有臉的活佛、仁波切
其次,被誘姦的對象都是對藏傳佛教一味盲信者,或是年輕貌美、身材姣好,或是多金,身心軟弱的女性信徒。
再來,發生的場合都是在藏傳佛教的精舍內、佛像前,或者在床邊枕畔找得到「歡喜佛像」的處所。
然後,多是假借「加持」「修行」等名目下手,進行中還會告訴對方:「這是學密必要的過程」。
最後,若是遂行性侵還有可能以此催眠、或是要脅對方,以後還要持續關係,或是要求共同構陷更多其他女信徒加入。
這些明擺著正是「正統藏傳佛教的傳承者」所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發言人還要裝聾作啞;說話都不老實了,密宗的修行者又能向「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求證個什麼?
董事長表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歷任發言人或董事長,必然都讀過藏傳佛教的密續經論,也都讀過達賴喇嘛公開教導雙身法的書籍,竟都同樣在明知自己的教義規定喇嘛們必須每天與女信徒雙修的情況下,卻還公然說謊。但這些招數如今都已用老了,此地的民眾早已心照不宣,顯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董事長或發言人,全都已經信用破產;但是預計他們未來在新的喇嘛性侵事件發生時,還會繼續說出同樣的謊言;雖然仍難免有執迷的個別信徒,和不知真相的少數愚迷民眾繼續聽信他們的謊言,以致仍不斷地有此類不幸事件發生,但是藏傳佛教發言人的謊言大家真的聽膩了:他們永遠是以偽善、遮掩、覆藏來代替坦承面對真相,永遠是以花言巧語、撇清轉移來代替正直公義,從來不想從自己邪淫的教義上面來撥亂反正。
董事長表示,台灣社會不需要這樣的公開謊言,來顛倒混淆此地原有的道德觀念和說話誠實的價值標準;我們期望藏傳佛教的偽裝能更公開被民眾了知,藏傳佛教雙身修法不再被相信對宗教修持有任何利益,使藏傳假佛教(喇嘛教)不再有這樣每次說謊的機會,台灣女性才不會再有被喇嘛性侵或誘姦的可能,台灣學佛的民眾才不會再被冒牌佛教藏傳佛教喇嘛騙取財物、騙取寶貴的修行光陰。(採訪組報導)20111226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Lamas Commonly Indulge in Sexual Desires; Their Excuse is a Blatant Lie (Reproduced)

(By Yuyue Lin of the True Heart News interviewing team in Taipei)"Cowboy" Lama Naimai Rinpoche was caught for buying sex as reported in full details by many newspapers and TV channels earlier. Recently, internet media even made more follow-up interviews on this incident and has drawn wide attention from the public. According to the investigation of media reporters, Naimai Rinpoche lived on the seventh floor of a building on Linsen North Road in Taipei City. His apartment also served as a “Buddha” hall with no signs posted. Neighbors nearby were not at all surprised with the rinpoche being caught for buying sex when police conducted a spot check. They said that it was a “common sight.” Neighbors have often seen Naimai Rinpoche come home with female companions, which has left them with bad impressions.

As reporters described, Naimai Rinpoche, who often speciously preached “Buddha dharmas” in front of his followers, dressed in monk’s robe, holding the vajra bell and giving guidance to followers about how to practice self-cultivation according to the Buddha dharma, has in fact violated the gravest monastic precept: sexual abstinence. Moreover, he used the money donated by his followers to buy sex. His behavior has constituted an act of complete crime: the motive, an actual deed and consequence. A TV reporter went to Naimai Rinpoche's apartment for an in-depth interview and recorded the following dialogue:
Residents in the building: "He just came here to swindle people."
Reporter: "A swindler?"
Residents in the building: "Yeah, to coax women into sexual intercourse, plain and simple.”
And then added: "A common sight! A common sight! Exactly that, got it?"
Just as Zhang Gongpu, CEO of the True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Foundation, has predicted, the initial step Tibetan “Buddhism” took from their already established procedure is to deny the whole issue to evade public pressure. The police found that Naimai Rinpoche holds a resident permit in Taiwan. His residence is registered as in a Buddhist Institute in Taipei City, where he regularly preaches the "Buddhist sutras" to his followers. His resident permit will expire in mid-August this year. However, someone on behalf of this Buddhist Institute had denied the existence of such a rinpoche and claimed that it must have been another person with the same name. Tibetan Buddhists have set up numerous "Buddhist Institutes" throughout Taiwan. These institutes felt ashamed and had to talk incoherently to deny any of their links with this lama in trouble. If “there is no existence of such a rinpoche," why would they claim that “it is another person with the same name"? This is indeed "the typical lama’s version" of "a blatant lie."
In fact, this Naimai Rinpoche is not any unknown little lama, but is believed to be a grand living “Buddha” of an impressive background. He is also a fully qualified abbot of a monastery. He has been very active in "dharma preaching" in Taiwan, not only presiding over seminars everywhere to publicize the "Dharma Lineage of Lotus Born," but also accepting learners as his disciples. He is honored as the "noble guru" and "mentor of the Buddhist Institute." He even sells his mantra-CD on the internet. A real "supreme venerable" and socially slick lama!
Reference material shows that Naimai Rinpoche (a foreign lama named Naimai and entitled Rinpoche in Taiwan, who has been a mentor and preacher at Dzogchen Buddhist Institute, and it cannot be someone else) was born in 1973 in Xikang Province, China. He was certified by Dzogchen Pema Kalsang Rinpoche as the embodiment of Khenchen Noyang Rinpoche--Nu Chen Sangjie Yeshe (one of the twenty-five great disciples who had attained enlightenment under the Lotus Born) in his previous life. Over the years, Naimai Rinpoche had been trained to become the great Khenpo (abbot) at Dzogchen Monastery, the most prominent temple in Tibet. He began his study at the age of 8 and became a novice lama in Dzogchen Monastery at the age of 11. Between the age of 15 and 26, he studied at Shira Shing Scripture College established by Dzogchen Monastery in 1848. In this institute, he studied all dharmas of Exoteric Buddhism and Tibetan “Buddhism” as well as the five major and minor Treatises of Tibetan Buddhist Doctrine. He was trained under guidance of more than 50 Khenpos and Rinpoches with great achievements. He also participated in rite and retreat activities, practiced Nadis (channels) and studied the core essence of Great Perfection. He then graduated with the highest honor from this College. Naimai Rinpoche has nearly one thousand disciples. Being the chief Khempo of the Dzogchen Shira Shing Scripture College, he even served as the mentor of the Dzogchen Buddhist Institute in Taiwan, which is sponsored by Dzogchen Monastery, one of the six great monasteries of Nyingma tradition of Tibetan "Buddhism."
Regarding the “Dzogchen Monastery,” Gongpu Zhang, CEO of the True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Foundation, reminds the readers that the public may still have some recollection of a full swing campaign run by the Foundation on the issue of protecting Taiwan women in the newspapers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year. The Foundation denounced that Linla Rinpoche, who sexually assaulted a nun in 2006, belongs to the monastery mentioned above. Naimai Rinpoche, who had sex with a prostitute, also came from the same monastery, and graduated from the same Buddhist Institute. Both of them are fellow members of the same school, and hold the title of reincarnated living “Buddha” as well as the identity of an Abbot Khenpo. They are even regarded as the “great lamas” of Dzogchen Monastery, which belongs to the Nyingma sect. Their code of practice is in accord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Six Yogas of Naropa,” which was introduced to Tibet and taught by their immoral patriarchs, Naropa and Padmasambhava. In these provisions, the criterion for selecting copulating partners, the so-called “female consorts” or “Dakinis,” is not based on beauty, but only on the female genitals, that is, whether the female genitals will enable the lamas to attain sexual pleasure during the copulation practice. Therefore, all the lamas are “required to travel around the world to search for ‘distinctive’ women; the qualified female consorts must possess distinctive sexual power.” (The Six Yogas of Naropa, narrated by Blo-Bzan-Grags-Pa Zam Lam, recorded by Lu Yizhao, first edition, Morning Sunshine Culture Press, Aug. 1994, pp. 205-206). Hence, when Naimai Rinpoche claimed his innocence by saying that he is simply “studying the local customs of Taiwan," he was actually trying to look for “women with distinctive sexual power.” Their words and deeds are not surprising to us at all as it totally complies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ibetan “Buddhism.”
As for the issue of “violating the monastic precepts,” the CEO believes that the sin of illicit sex does not exist within Tibetan “Buddhism” because they have developed their own “samaya precepts” besides the precepts of orthodox Buddhism in order to practice the copulation tantra. They believe that “samaya precepts” surpass all Buddhist precepts. Tibetan Tantric samaya precepts even require the practitioners to practice the copulation practice with female followers frequently. For them, engaging in illicit sex according to the copulation tantra is not regarded as violating precepts, but instead, it is believed to have great merits. In other words, tantric lamas have their own interpretation on the sin of illicit sex, which is defined differently from that of orthodox Buddhism. According to the definition by Tibetan “Buddhism,” the precept of no sexual misconduct is violated only when the tantric practitioners ejaculate during sexual intercourse. Having sex with female followers is not considered as breaking the precept. Keeping the pure precept in orthodox Buddhism is not to have sex with women, but for tantric practitioners it refers to no ejaculation during sexual intercourse. The public generally regard that any monk who goes whoring is committing the crime of sexual misconduct. But the fundamental tenets of Tibetan “Buddhism” denote that such a sexual act is for practicing the “Buddha dharma” of the Highest Yoga Tantra. They even consider themselves dutifully endeavoring in cultivation. What could the decent Taiwanese do about it since the Couple-Practice Tantra is indeed the fundamental doctrine of Tibetan “Buddhism”?
Moreover, in some sects of Tibetan “Buddhism,” male practitioners who have received the secret empowerments are even allowed to have their mothers and daughters, sisters or adolescent girls as their copulating partners. Those practitioners are not considered to have violated the precept of no sexual misconduct, but are seen as those who keep the pure precept in Tibetan “Buddhism.” Furthermore, even female animals, corpses or ghosts can be regarded as the copulating partners like “Dakinis” or “Yoginis” and be used for sexual intercourse. Hence, it would not be surprising to learn that Naimai Rinpoche took the money offered by his followers to buy sex, nor will he be seen as violating the precepts. CEO Zhang points out that no wonder the director of the Religious Foundation of 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 Dawa Tsering, in a BCC News Network interviewed by correspondent Yujiao Huang, said that the notion of Confucian ethics hinders the propagation of Tibetan “Buddhism.” Therefore, from the viewpoint of “Confucian ethics,” lamas’ promiscuous conduct has already violated good social customs as well as sexual morality and is devoid of humanity. Unfortunately, it has long been a “common occurrence” amongst the lamas of Tibetan “Buddhism.” (Reported by Yuyue Lin) 20111222
Editor's Note:
This article is an English version of the Chinese edition published on March 7, 2011.
Reference Source: 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trueheart_en/21

為什麼雙身法不是佛法系列報導之二 雙身法是淫觸法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表示,藏傳佛教密宗的基本教義是「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無上瑜伽」的意思是「無上解脫」,但是密宗的「無上瑜伽」卻是男女雙身的淫樂行為,是欲界中最粗重的束縛,只會引導眾生下墮,連超越欲界都不可能,何況能超越色界與無色界?根本不可能超越三界境界,所以完全沒有解脫可言。
佛教經典上經常出現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是成佛時福德與智慧圓滿的境界;成佛前,必須歷經三大阿僧祇劫(三大無量數劫)的菩薩行,在第一大無量數劫就得斷除我見、斷盡我執與我所執,究竟否定意識與身識的境界而遠離意識身識境界,具足聲聞菩提、緣覺菩提的解脫智慧,超越欲界、色界、無色界的繫縛;藏傳佛教密宗卻是教人要永住於欲界境界中追求最長久、最強烈的淫樂,只會使人永遠沈墮在欲界中,不得解脫,更不能獲得佛菩提道的智慧,當然沒有佛法的絲毫智慧可言。佛弟子在三大無量數劫中,要努力修集福德與智慧,才有最後的「無上正等正覺」,兩廂比較之下,藏傳佛教密宗的「無上瑜伽」與佛教的「無上正等正覺」,根本是兩種毫不相干的法。
藏傳佛教密宗自認為他們的「金剛乘」,凌駕在佛教大、小乘 之上,探究其實際情況,原來只是男女行淫的雙身法藏傳佛教密宗的無上瑜伽雙身法乃男女雙方用性器官來修行,「性器官」是人體最脆弱的部位;尤其是男性的性器官,經常是人身防衛時「致命攻擊」的目標,如此脆弱的行淫工具,如何能堪稱為「金剛不壞」?
藏傳佛教密宗狡辯說,他們「金剛乘」的殊勝之處,在於男女雙方能夠同時到達「樂空雙運」的性高潮,並且能夠長時間保持這種「感覺」不退,妄稱這個時候就是「即身成佛」了。對此,張執行長又表示,藏傳佛教密宗的「成佛」也太自欺欺人了,首先令人納悶的是:想成佛就一定要上床性交,否則就沒有那種「成佛」的感覺;如果女信徒出門辦事、做家事而沒有與喇嘛們交合時,藏傳佛教密宗「成佛」的感覺就在自己身上消失了,於是又變成凡夫了;辦完事再去密宗道場與喇嘛交合,或者晚上與自己的丈夫行房時,「成佛」的感覺又回來了,這種成佛豈不是生滅變異不斷,根本就不是永遠成佛,可見藏傳佛教密宗這種成佛全都是謊稱為佛法來欺騙世人的邪法。再來就是「想成佛」時得先「光溜溜」的,否則男女雙身沒身辦法透過身體密合和「性器官」的磨擦,來引生觸樂。最重要的一點是,「成佛」的時間點究竟應該定位在何時?
如果「樂空雙運」的性高潮來臨之時,就是「即身成佛」,那是問題重重;因為既然已經「成佛了」,明天(或者說是下一次)還有必要再修「無上瑜伽」,再成一次佛嗎?如果每天每一次都要「樂空雙運」的性高潮,才能說是「即身成佛」,那就是成佛以後還需要一次又一次的修行,那麼每一次的「成佛」都是不究竟的,這是什麼「佛」?
最後張執行長表示,藏傳佛教密宗的「無上瑜伽」男女雙身法,是要男女雙方性器官相接觸,才能因摩觸而出生行淫的樂觸;這正是十八法界的身觸境界,落入身識與意識中,不離識陰我見境界,也是有境界的法,不是佛法開悟所證的第八識如來藏無境界法。因為男女雙方彼此先看對了眼,起了淫念,才會有後來的性器官相合相入;由性器官的接觸所產生的觸樂,由意識心去了知那種感覺,住在身識與意識境界中,正是外道法與凡夫法,其實是印度教性力派的譚崔雙身法,如此而已。將這種世間行淫的快樂,說之為修學佛法,對佛教中的出家人來說,未免太不尊重了。若是世俗人樂於此道,本也是無可厚非,因為普羅大眾是沒有離欲的輪迴眾生,「在欲行欲」本就是天經地義;如果喇嘛們每天所思、所念,都在與女信徒行淫而每天物色女信徒,必定被這種淫念、淫行所束縛,想要證得小乘的聲聞菩提而出離三界永出輪迴,就已是南轅北轍;想要藉此淫樂境界而證得佛菩提道「即身成佛」,無疑是「痴人說夢」。(採訪組報導)20111219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